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江苏沐阳县某城管中队违规向商铺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而且收取保证金未出具正式的发票,且由个人保管,未上缴财政。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就像网友所说的,这是明目张胆收取保护费,是典型的敲诈勒索,打着国家名义的犯罪。

古有三吏,今有城管。城管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其在执法过程中的简单粗暴,拿着鸡毛当令牌,甚至不合规执法,被曝光的新闻屡见不鲜,正因为如此,城管在公众中形象不免让人联想到杜甫笔下的三吏

作为一个执法部门,首先要学会守法,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于人民群众,而不是打着执法的旗号,处处损害民众的利益。对于事情的处理,简单粗暴,根本不念及普通人的现状,在执法过程中,甚至出现超越手中权限执法。一个城市管理的执法部门,如果守不了法律底线,城市文明建设就是一个笑谈。

沐阳县的城管中队如此明目张胆,巧立名目乱收费,如此无视国家的法律,这种行为与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有什么不同。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政府的形象,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为什么民众在质疑政府的公信力?就是因为存在太多的像沐阳县这样的不守法的执法部门。虽然金额不大,伤害面不广,但影响极其恶劣,随着时间累积起来类似事件增多,就会导致民怨,导致政府形象受损,从而导致公信力的下降。

不仅要严肃处理这些城管人员,对于违法行为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才能以儆效尤,才能树立起执法者先守法的原则,只有在法律范围行使手中的权力。社会的公平性,首先先从保护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做起,社会的公正性,必须是对违法者进行深究。

在当今社会,绝不能出现杜甫笔下的酷吏,更不能打着执法者的旗号,行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