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个吃惊的消息,某地组织学生开展器官捐献仪式,视频显示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在举手宣誓志愿捐献遗体器官。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我必须指出,如果上述消息属实,某地确实组织了学生进行遗体捐献宣誓仪式,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相关组织者应当立即停止这种组织宣誓活动,同时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严厉追究组织者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不可以捐献器官!

1、未成年不可以捐献器官。捐献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是未成年生前捐献器官的意思表示,此表示无法律效力。因未成年人民法上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表意效力受到限制。因未成年人民法上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表意效力受到限制。捐赠器官属于重大事件,法律出于保护的考虑,在此事件上不赋予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同时器官捐献,对人格权益有重大影响,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亦不得代理或追认。

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二、自愿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