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别打了!”安徽芜湖,22岁的陈女士与28岁的丈夫强某结婚后,育有一个孩子,但婚后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不稳定。陈女士称,其生下孩子前,也曾怀孕,但因丈夫对其不管不顾,导致其流产并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就因为这件事,她当时还将丈夫强某告上了法庭。

正因为如此,陈女士与婆婆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难差。有网友问,既然都已经这样了,还有过下去的必要么?

对此,陈女士称其父母双亡,没有娘家人,也就是说,目前孩子就是陈女士唯一的亲人,而且离婚后陈女士的去处,也是个大问题。但事实上,其与丈夫、婆婆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差。

事发当天凌晨,陈女士又与婆婆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摔碎了一个杯子。事后丈夫强某要求陈女士将地上碎片,马上收拾干净,但被拒绝。

随后强某便将陈女士按在地上,用皮带进行抽打,起初陈女士的态度还是挺坚决的,即便被用皮带抽了几下,问她愿不愿搞卫生时,她还是予以拒绝的。

但被强某持续抽打后,陈女士最终因忍受不了,只能抱着强某说自己错了,并连声求饶。但强某却仍然掐着陈女士的脖子,并将其按倒在地上。

本来一直站在旁边看“戏”的婆婆,怕闹出人命,因此上前拉开其儿子强某。事后陈女士果断报警求助。

1、《公安机关关于办理伤害案件处理流程》规定,办案民警受理伤害他人身体案件时,应当第一时间带受害人进行验伤。并根据验伤结果,决定立案侦查。即轻微伤以下的,治安处罚;轻伤以上的,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后经鉴定,陈女土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属于轻微伤,据此,公安机关对强某处以拘留七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有网友表示,即便未来的日子再难,陈女士也不应该选择过这样的生活,因为从视频来看,强某对其殴打时,是完全看不出来双方是夫妻关系的,即强某根本没把陈女士当妻子看待。

因此该网友认为,陈女士报警是对的,而且陈女士还可以在起诉离婚时,用报警记录来举证强某存在过错。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主要是看双方是否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是否长期存在家暴行为等。而对于家暴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报警处理记录。

3、《民法典》同时还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即在划分二人共同财产时,过错方需少占一定比例。

注意!这里的过错方不仅仅是指出轨,同时还包括实施家暴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陈女士想离婚,有报警记录确实是可以用来举证夫妻感情破裂,且还能证明强某是存在过错的一方。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