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害人害己!”安徽阜阳,一大妈在路边乘凉睡觉时,被一辆转弯驶入的小汽车,从头上碾压而过。事后大妈与旁边还有一位也躺在地上睡觉的大妈,被吓得整个人立马起身。司机察觉到撞到人后,也被吓得不轻,立马下车查看。所幸的是,大妈没有受到很严重的伤。
交警介入调查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在这起事故当中,司机与大妈均有过错,双方的过错程度均占50%。
1、那么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么?
根据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构成本罪;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也构成本罪。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不仅要看司机负多少责任,同时还要看事故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司机与大妈负同等责任,且未造成大妈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司机不构成本罪。
2、司机要赔偿大妈经济损失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确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被侵权人也有重大过错的,则需减轻或免除侵犯人的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由于交警已经认定大妈自身也存在过错,其过错程度为50%,因此需减轻司机的责任。也就是说,司机造成大妈的损害,只承担一半的责任。
3、司机构成犯罪么?
需要强调的是,这起事故与早前上海某小区的清洁工,在车库门口睡觉,被碾压身亡性质不一样。
刑法规定,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只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才造成犯罪。
具体而言,本案司机因未仔细查看路况,主观上是过失,即其没有碾压大妈的故意,且其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后果,因此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上海那个司机被起诉的原因,是其行为己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提醒各位大叔大妈,乘凉的地方有很多。马路、车行道是用来行车,不是用来睡觉的。这种行为的风险极大,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切勿随意为之。因为这种行为,一旦发生意外,想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