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要求,全南县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家族遗传病史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视力正常,男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优先录用,并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全南县委大院老楼四楼)。(联系电话:0797-2632885 18779747671)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信函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履职能力等。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4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行承担,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聘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疾病史、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期满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2600元/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待遇标准约4000元/月(含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工会福利等),另享受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最高不超过300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另行发放补助;工作满一个月的,待遇标准约7000元/月(含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工会福利等)。
(3)留置看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负责,主要工作是执行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无看护任务时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调配使用。
本公告由全南县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全南县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
扫码获取报名表
全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主办:中共全南县纪委 全南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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