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的拆迁队伍,在凌晨6点钟,把国家女足队员吕亚童家里的房子给暴力强拆了,在拆除过程中还把女足队员的家人给打了。紧接着官方的回应是,拆迁的属于违章建筑676平,合法建筑84.6平没有拆除,后续完全不存在殴打,只是双方的拉扯。
现在根本就看不出是个什么情况,两边都蛮有道理的,在尘埃落地之前网上的信息也是满天飞。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感情上会倾向于弱势一方,特别还是女足队员,在道义上更站得住脚一点,如果是男足队友,我心里只有四个字,拆的好啊!当然男足球员赚这么多,也不会在乎这点拆迁的东西了。
按照道理来讲,违建被拆除是理所当然的,这跟文明执法一样是天经地义的。拆迁人员有没有提前通知拆迁时间,有没有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身份,有没有在拉扯中施暴,这些都是要明确的问题。即便是违规的建筑,但是暴力强拆和文明执法是有根本上的不同。文明执法就应该允许拍照录像,在公众监督的前提下进行拆迁,这不仅保护了民众,也保护了执法部门的正当性。
这次牵扯到的问题有很多,关键的还是两点,是不是违建,拆除过程中有没有暴力行为。如果这两点能够明确,没有过失,那官方在道理上是站得住的。在沟通上出现的问题、拆迁款没有谈拢、凌晨6点进行拆迁、不允许拍照这些问题经过核实之后,如果属实,那就属于执法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但是在原则上并不是错误的。
法治社会并不是说哪一方需要遵纪守法,是所有人和所有组织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的框架内行事。罗翔老师有一句话说的是很好的,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原则上来说自然是正确的。但是在现实中,原则上对的事情在处理的时候经常会发生矛盾,主要还是在于双方都将自己应有的权利放大,将应尽的责任缩小所导致的冲突。
如果没有后续的反转,这次事件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已经通知是违建,那么吕亚童可以和当地政府协商赔偿等事宜,当地政府也应当更加人性化的去执法。而不是一边死活不让拆,一边仗着自己有法可依上来就强拆,自然会发生直接冲突。
这里还是要骂一下当地的政府,不管有理没理,在实施拆迁的时候为什么不准照相拍视频,合法合规有什么不能拍的?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不要说民众有监督的权利,就是自身也应该有内部的纪律审查机制,不管什么冲突都有完整的执法视频,哪里还有这么多的纠纷?
现在如果能把违建的文件都拿出来,把当时现场的视频放出来,那不是一目了然。吕亚童一家占不占理,也不会变成罗生门一般的存在。执法过程不透明,自然会让人说三道四,只要合法合理合情,我相信任何处理都不会引起社会舆论的波澜。之所以造成争议,公信力降低,还是要把责任归结于公共部门的不透明。
不管是刁民还是集权,有铁证就不会有争议,藏着掖着搞一些不透明的基层执法,被质疑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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