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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晚些时候,缅军政权关于允许持武器弹药及颁发武器证件的命令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该命令于1月31日发出,命令称允许普通平民及公务员携带武器弹药。

根据公布的原则,可以有持证件的各类枪支及持许可证的各类枪支两种。普通平民(非公务员)可以申请有证件的枪支,而许可证的枪支必须注册为政府拥有。团体中持有的步枪、机枪及团体使用的武器,将被视为当地安全组织、民团、平叛组织和民团组织允许持有。

在普通平民申请携带武器,必须是处于安全原因,切实需要携带武器才可以申请。

持证件及持许可证携带的枪支,不允许使用望远镜及经过特殊改造的瞄准镜和消音装置。

前议会议员、巩发党党员吴拉索曾多次在缅军政权新闻发布会中,要求允许携带武器。因为亲近缅军政权的人被暗杀,一些支持缅军政权人也在新闻发布会中敦促允许合法使用武器。

缅军政权发言人佐敏吞表示,根据自卫权行使权力将不能定性为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保护自己免受对自己生命有威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支持缅军的人、巩发党党员及支持者、民族主义者总表示,他们的生命处于危险中,安全部队可以向无辜平民提供保护,但无法对个人提供。

在缅军政权政变两年后,在对1977年军政权发布允许携带武器的声明进行修改后,再次进行颁布。

编译余清

编辑:果敢资讯网编辑组

审阅:果敢资讯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