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现在有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

原来居住地A报名了考试学驾照

却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变动

长期在居住地B生活

于是希望能在居住地B继续完成考试

这该怎么办呢?

今天小编为您带来了“攻略”!

适用范围

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属于增驾业务变更考试地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先办理转入换证再办理变更考试地;如驾驶证遗失的,按转入+遗失办理。

办理须知

1、变更考试地业务需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由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次数累积计算,各科目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

今天的内容很实用

可要好好记住啦!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