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车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平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以下点位设置电子警察设备,现公示如下:

一、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

1、迎宾大道与梅花拳路交叉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2、崇教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3、北环大道与向阳大街交叉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4、迎宾大道常河镇卡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5、定魏线流渠卡口、迎宾大道周天卡口、定魏线西位卡口

以上点位电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二、重申以下测速设备

G340国道田禾测速邢台方向、清河方向,G340国道张二疃测速邢台方向、清河方向。以上点位均限速80公里/小时,电警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公示期自2023年2月13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平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2月13日

来源:平乡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