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家好,欢迎收听法院版爱情电台
丘 比 特 就是我,我就是普法小编~
今天是浪漫的情人节❤
阳光很好,风也正好
一片叶子掉落
都想第一个告诉你
除了浪漫的情话
小编还准备了一些小情歌~
“♪为你唱这些歌,没有什么独特
它仅仅代表着,我想给你快乐♪”
不论你们是在经历风花雪月的浪漫
还是柴米油盐的琐碎
都想要告诉你:
余生漫漫,爱终有归期
只有经受了世俗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我们才知道对的人是谁
值得托付的人是谁
爱情电台开播啦!
和小编一起伴着美妙的小情歌
用真实的情感故事和你谈谈“情”说说“法”~
小心,不要太“上头”哦!
恋爱电台❤|情侣同居期间贷款买豪车,分手后财产如何分?
基本案情
今天的恋爱电台分享的是关于丽丽与阿强的恋爱故事。
丽丽与阿强系情侣关系,两人在同居期间以按揭贷款形式购置一台宝马车。
其中首付款7万元由丽丽将其名下的汽车卖出后抵扣首付款出资,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两人约定每月每人各偿还部分按揭贷款。
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分手,车辆由阿强占有使用并负责偿还按揭贷款,丽丽偶尔使用。
丽丽认为,现两人已分手,阿强应予返还其在同居期间出资购置涉案车辆的首付款,遂向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阿强返还丽丽购车首付款5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二人一致认可案涉宝马车辆属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车辆首付款系丽丽以其个人财产支付,双方结束同居生活后,车辆仍归阿强使用,阿强应当返还丽丽相应的购车首付款。
鉴于丽丽首付款已物化为轿车,而同居期间车辆由两人共同使用,故丽丽也应分担相应的车辆折旧损失。故参考车辆的折旧率,法院酌定阿强返还丽丽购买车辆费用5万元。
情歌推荐: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订婚电台❤|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费的恋爱资金和订婚费用,分手后能否主张要回?
基本案情
今天的订婚电台分享的是关于阿辉与小静的爱情故事。
阿辉与小静恋爱不久后即确定订婚事宜。交往期间,阿辉为小静支付修车费用、购买订婚用品、发送微信红包等合计7万余元。不久后,阿辉以为小静不愿意与其结婚,遂到小静家中主张退还恋爱期间的各项开支费用,双方产生矛盾未能谈妥。
阿辉认为,自己基于结婚的目的与小静交往,支付了订婚款项,同时在恋爱期间花费金钱用以维系二者关系,但小静不同意结婚,且只要没钱就向自己索要,属于骗婚。情绪激动的阿辉遂向望城区法院主张要求小静退还恋爱期间花费的全部资金。
小静认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不与阿辉结婚,但阿辉到自己家中无故吵闹导致自己的家人不能正常生活,派出所都出警好几次,这才导致两个人无法继续正常交往。
法院最终判决:小静退还阿辉5.5万元。
法官说法
阿辉、小静经媒人介绍相识,随后依照习俗,阿辉支付“订婚”礼金给小静,小静接受后与阿辉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是二者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交往过程中,阿辉基于维系二者关系、增进男女感情的目的,向小静主动或经小静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可视为带有特定目的的赠与行为,即阿辉希望通过金钱开支及赠与获取小静同意继续交往并登记结婚的目的。
此时,双方并未缔结婚姻关系,交往期间的各项日常开支为生活必须,应当由二者共同承担;超过日常开支的部分往往具备特定原因,若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关系导致支出一方的目的不能实现,从公平的角度考虑,应当由接收方予以退还。
因此,法院对阿辉主张由小静退还全部款项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情歌推荐: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到底你会怎么想♪”
新婚电台❤|婚后相处一个月就离婚,男方能否主张退还彩礼钱?
基本案情
今天的新婚电台分享的是来自小洁与小刘之间的婚姻故事。
小洁与小刘登记结婚后,小刘向小洁支付了12万元彩礼。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约一个多月,期间无夫妻生活。之后小洁返回娘家,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小 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作出不予准许离婚的判决。
后小洁再次向望城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均称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持续分居状态,无和好迹象,小刘要求小洁退还彩礼等支出费用。
法院判决:
小洁与小刘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仅一月余,无夫妻生活,双方并未建立稳定的夫妻感情,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无和好有迹象,对于小洁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小洁与小刘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很短,无夫妻生活,持续分居导致离婚,各自存在一定因素,小刘主张小洁返还彩礼,符合实际情况。
法院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彩礼数额及支付主体、当地风俗、离婚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判令男方按照80%、女方按照20%的比例分割彩礼余额,即小洁应当返还9. 6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洁履行判决义务后,双方各自开始新生活。
法官说法:
中国传统婚嫁风俗中有“三书六礼”, 彩礼习俗至今存在。彩礼是根据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组建新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支付的较大数额财物,该行为具有附条件的属性,并非单纯的无偿赠与。
小洁与小刘结婚仅一月余,共同生活时间很短,法官处理此类纠纷时,倾向于以“共同财产”的分割使用角度处理“彩礼”问题,女方单独持有彩礼却未共同生活,在扣除合理开支后,离婚时应当分割给男方部分彩礼余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彩礼返还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及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双方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或者是否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以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情歌推荐:
“♪虽然我们说好了还是朋友,但为什么却没有再联络,爱你不是两三天,每天却想你很多遍♪”
结语
《幸福就是》刘若英
“♪幸福就是去包容却不会遗忘自我,懂得爱自己才更加辽阔。♪”
相守终生是一种美好的期许
在通往幸福的路上
谈“情”时也需好好谈谈“法”
丘比特指点:
你得明白,感情的长久,
最重要的是稳定的情绪和良好的财务
祝福天下有情人都能够
终成眷属,长相厮守!
最后,用一首温馨的歌曲
结束今天法院版爱情电台
未完待续 ······
“♪爱上一个人不问明天过后
山明和水秀不比他/她有看头
牵着他/她的手一直走到最后
这一刻不要回头♪”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分享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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