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建国之初,就册立嫡长子朱标为皇太子,洪武二十五年六月,39岁的皇太子朱标去世。朱标是朱元璋二十六个儿子中的长子,又是马皇后所生,实在是嫡长子继承礼法观念下最合法的皇位继承人。从洪武二年到洪武二十五年,朱标做了二十三年的皇太子,他的皇帝继承人的地位并没有受到过多的冲击,却也显得平淡无奇,更无军事功绩。

而镇守北边的秦王、晋王、燕王、辽王等皇室贵族却与北部的军功贵族联姻形成沿长城一线的军事势力。为笼络大将人心,朱元璋赐徐达女儿嫁给燕王成为燕王妃,邓愈女嫁给秦王,大将耿炳文在秦府任左相并在洪武三年六月总理行都督府事。这种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的联姻助长藩王势力,形成了军功贵族和皇室贵族权力的联合。在政治婚姻基础上,也给藩王增添了军事力量。

所以,明初北部边防的防卫领导权力是皇室贵族和军功贵族共同构成的二元军事领导集团,控制北部边防中从西北到东北漫长国防沿线的军事力量,所掌控的帝国兵力和所设置的卫所过半。皇室贵族和军功贵族控制了北部边防,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帝国的命脉。

明朝建国之初,苏、松、杭、嘉等东南沿海一带构成了帝国的经济命脉;国都中以朱元璋为首的势力构成最高政治权力命脉;北部边防的军功贵族和皇室贵族两股势力联合形成军事命脉;江南地区的文物、风土、文化和学术构成帝国的文化命脉。洪武期间,朱元璋以政治权力压制和统摄了北部军事集团的势力。特别是李善长、蓝玉为首的淮西军事集团被打击后,北部军事集团成为一支独秀的力量。

朱元璋为保持嫡长子继承制度,为后世子孙确立皇位传承的规则,在太子死后,确立太子之子为皇太孙,立为新的储君。洪武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发布《立皇太孙诏》,诏书强调“储嗣为重”的政治需求。

朱元璋此举的政治目的有二:一是给明朝后继者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的传统,使得皇权在传承过程中尽量减少皇族内部的冲突造成皇族实力的内耗;二是仿照西汉文景之治的历史经验,开国君主之后要回归文人治国、士大夫政治的局面中,把明朝的政治文化走势导入到文人政治的轨道上来。

(一)客观因素:士大夫主体意识凸显

从权力体系构成的角度分析,建文朝各种权力体系的地位、态势和影响较之洪武时期发生重大转变。洪武期间,在皇权专制的形势下,各种权力体都被笼罩在皇权之下而难以得到伸张。进入建文朝后,各种权力体系经过洪武朝打压后均处于薄弱状态,士大夫政治主体地位得以凸显。

1、外戚

朱元璋在北部的边防实行军事贵族和皇室贵族的联姻用以巩固北方的军事防线。秦王、晋王、燕王等几个儿子都娶了掌握军权的功勋将官的女儿。而太子朱标身处南京城,并没有类似诸王的军事护卫,更没有实际掌兵的经历。皇太子朱标于洪武四年四月纳忠武王常遇春女常氏为妃,但是常妃于洪武十一年十一月病故,并没诞育皇子,皇太子朱标和军事贵族常家的联姻也宣告终结。

常遇春在洪武二年七月就病死军中,其长子常茂在洪武二十四年病逝。二子常升地位不显,一说死于蓝玉之狱,一说死于靖难。洪武二十六年蓝玉谋反被诛,因蓝玉为常遇春的妻弟,即是常茂和常升的娘舅,常遇春二子常升很可能在蓝玉案发前后被牵连而死。常家势力衰微,不具专权可能。

建文帝朱允炆的生母为皇太子朱标的次妃吕氏,吕氏之父是太常司卿吕本,先后出任过刑部侍郎、吏部尚书、礼部尚书、太常司卿,是正三品文官,政绩不显,洪武十四年十月病故,并无子嗣,也就是说建文帝母系一族并无军事和政治势力。

建文帝生于洪武十一年,洪武二十五年九月,被册立为皇太孙,三十一年五月即位,按照中国传统农历计算,刚刚二十一岁。他是朱标的第二子,其余的几个弟弟年龄尚小,并且都无实际兵权。

洪武二十八年,朱允炆十八岁的时候,朱元璋“册光禄少卿马全女为皇太孙允炆妃。”光禄寺少卿乃是正五品的文官。太常寺掌握祭祀礼乐之事,光禄寺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两寺均不居国家权力中枢。可见建文的母族、妻族都不能成为影响朝政的势力,外戚专权在建文朝不可能出现,也就是说建文的皇权既不能受到外戚权力的威胁,也得不到外戚权力的庇护。

2、武官

朱元璋借胡惟庸和蓝玉党案将建立明朝的功臣勋将诛杀殆尽。太祖皇帝虽然剪除武官功臣,消除了武臣对皇权的威胁,也荡尽了朱明王朝中央武臣智囊集团,北部边防军功贵族和皇室贵族形成的军事势力逐渐成为朝廷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建文朝廷却难以派遣具有军事智谋又精熟战略的将官。武官式微后果有二:一方面,建文朝武官实力不振,终成靖难败局;另一方面,武官实力减弱为建文实行文治提供可能。

到建文时期,贵族势力整体处于衰落状态,并不能成为政治的主导力量。表现有三:其一,洪武二十五年之前,公、侯、伯等功勋贵族大多数已经退出政治舞台;其二,功勋贵族在洪武前期以自然死亡为主,洪武中期后多因牵入“胡蓝之狱”而不得善终;其三,功勋贵族的后人也多因涉案而失去贵族身份和权力。

3、宦官

明太祖朱元璋严加防范宦官干政,洪武时期明确规定宦官的职责。洪武时期宦官政策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人数少,洪武一朝宦官不过百人,后期稍多,但亦不过数百人而已。二是品级低,最高不过四品。三是不可以兼外职,“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四是限制活动空间,“衣食于内庭”。五是严禁宦官与外廷往来,“诸司不得与文移往来”。六是“太祖制内臣,不许读书识字”。

洪武和建文朝的宦官政治与士大夫群体对宦官的认知相互契合。建文朝的方孝孺对宦官乱政现象也寄予警惕:“宦官擅政,天下之所同恶也。”从以上可知,建文朝不存在宦官干政现象。

4、皇族

在建文朝,作为建文帝血缘上最为亲近的叔父们作为皇室贵族并没有成为建文帝可能实行的贵族政治的根基,反而成为建文政权的巨大威胁势力。朱元璋一共有26个儿子,其中19个儿子被封为藩王就国,即建文帝有25个叔辈,这其中有和朱标同为马皇后所生的二叔秦王朱樉、三叔晋王朱、五叔周王朱橚,朱棣生母是否为马皇后尚有争议。

建文帝即位的时候,秦王和晋王先后已经死去,对建文皇权存在威胁的即是镇守北京的四叔燕王和镇守东北的十七叔宁王。代王朱桂驻守大同,娶武宁王徐达二女为妃,曾经率领护卫亲军听晋王节制巡防长城一线。其它就藩的各位叔叔亲王因其只掌握三个护卫亲军,对建文政权的威胁相对较小。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在给右军都督府的奉谕中就指责了陕西都司违反朝廷给秦府500人作为护从的规定而私自增加到1000多人。

明朝的军事兵制是都司卫所制度,都司即是地方三司中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负责十三布政使司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地方军政,同时在全国各个军事要地设置卫和所,各个地方的都司卫所所领军队不归藩王管辖。藩王封国内有两支国家军队:守镇兵和护卫军。三个护卫军,大约是672人,直接受藩王管理。

守镇兵由常选指挥掌控,一般情况下不受藩王统辖,除非是王国处于险要之地,同时遇到紧急的警报,两支军队可以同时受到藩王调遣。守镇兵同时不受亲王的私恩,名义上是朝廷派到王国的国家军队,朝廷调兵必须要有皇帝亲笔给藩王和守镇兵指挥写的公书,守镇兵接到皇帝的御宝文书和亲王的命令后方可发兵。

如果守镇兵只得到朝廷的御宝文书而无亲王的指令不得发兵;或者只有守镇兵得到御宝文书,而亲王没有得到御宝文书,守镇兵要立刻通知亲王,亲王派人火速赴京城询问,直达皇帝面前,遇有阻挡者格杀勿论。但是由于守镇兵与藩王关系密切,多被藩王所用,燕王靖难成功绝非三个护卫军可以做到。

洪武二年开始修《祖训录》,到洪武二十八年最终修成《皇明祖训》一书,对藩王势力多所限制。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即是藩王来朝会皇帝,遇到朝廷大宴群臣之时,藩王不得入席。建文朝以燕王为代表的藩王势力对中央皇权的威胁已经表面化,皇室贵族不可能成为建文皇权的依靠势力。

(二)主观因素:君臣治国理念的趋同

朱允炆即位之初,急召蜀王府教授方孝孺入京,授职翰林院博士。“上素闻其贤,将大用之。”建文二年升为文学博士。方孝孺在建文朝逐渐成为政权的核心决策者。

洪武和建文皇权转移后,整个国家的政治风格和政治生态发生巨大变化,文人气象升腾。建文朝文治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洪武时期的学校和科举培育了建文朝中央高级官僚,六部九卿等衙门的上官大多是洪武朝科举出身的儒家士大夫充任,其整个国家的政治风格开始转移到文人治国的气象上来;

二是建文皇权的获得来源于朱元璋的皇位正常传承,朱元璋借助胡蓝之狱等诏狱打击压制了明初的功臣宿将,洪武时期掌握重兵的大将大多不得善终,建文朝以后武官势力衰微不振,武臣在政治中的影响力开始逐渐减弱,这也造成了燕王朱棣起兵后,南京的建文政权缺乏有力的军事将才的后果;

三是建文帝及其父亲朱标常年身居皇宫,并没有战争经历,更没有统帅军队的经验,明朝建立后即建立完善的东宫官署,大儒宋濂等为皇太子讲授儒家经典,因此早在为储君之时,朱标太子和皇太孙朱允炆就已经沉浸在儒家的教育环境中,深受儒家文治思想的影响;

四、经历了洪武严峻的政治生态后,士大夫群体普遍的政治压力感和紧张感一定要得到抒发,因此沉寂和隐忍的士大夫的政治主动性开始在建文朝勃发;五、洪武朝为建文朝的文治气象培植了治国良才。朱元璋虽以重典治国,但是亦曾表达施行仁政的政治追求,洪武朝虽未曾出现文人治国的局面,却为建文帝留下了实行文治的人才。

总之,方孝孺等士人在建文朝提出和努力去建设一个以“仁义”和“道德”为绝对核心的人间秩序,这两点是这个人间秩序的精神内涵和终极价值标准。这种人间秩序的蓝本对于方孝孺等人来说,就是恢复宋代以来文人治国的传统,最终恢复“三代之治”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