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4日消息,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李维目无法纪、心无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提拔干部;私心杂念作祟、利己主义当道,侵犯下属职工利益;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致使出版集团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混乱;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出版集团纸张采购业务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伙同配偶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借他人。
通报认为,李维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高利转贷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维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8月,李维官宣被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今年1月9日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维涉嫌受贿、高利转贷案提起公诉。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维利用担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维简历
李维,男,彝族,1966年10月生,云南石屏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5年9月,历任石屏县委组织部干事、宣传部干事、宣传部副部长、宝秀镇党委书记;
1995年9月至2009年2月,历任云南日报社(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红河记者站负责人、记者部副主任、信息采编中心主任、新闻网络中心主任、党委(社委)办公室主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任《支部生活》杂志社社长(副厅级)、《党的生活》杂志社社长;
2012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
2021年11月,被免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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