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袍加身 责任在肩
做群众心中的一杆秤
★ 钦州中院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月14日上午,一名男子怀揣一面印有“心中有杆称,为你们点赞”的镏金大字锦旗送到了钦州中院民二庭法官冯春鹏的手中,感谢法院及合议庭法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案情回顾
当事人张某与某企业就薪资待遇等问题形成7000元/月的意向。2019年张某与该企业签订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两年里,该企业按照“3000元+绩效+全勤奖”的工资结构向张某发放工资,张某对此一直并没有提出异议。两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并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仍在该企业工作,该企业也按照此前的工资标准继续向张某支付劳动报酬。之后,该企业要求与张某补签新的劳动合同,工资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张某认为应当按照双方最初的意向,签订7000元/月的劳动合同。
该案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判决均没有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于是提起上诉。进入二审后,合议庭围绕张某的实际薪资标准展开了深入调查,结合立法的背景与目的,合议庭反复讨论、多方论证,最终一致认为,张某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张某仍在该企业工作,该企业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不能当然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支持了张某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诉请。
法院虽未支持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张某对法院及合议庭的办案态度和精神十分称赞,对判决说理也是连连称赞,其心中疑惑已释然,对此心服口服,该判决让张某感受到了满满的司法力量和温度。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钦州中院审判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在得到群众的肯定之后,承办法官冯春鹏表示,锦旗是认可和鼓励,将激励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群众办实事的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内容来源丨民二庭
编辑丨周 冰
审核丨刘杰卿
微信号:钦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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