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编者按:
2022年,“临颍政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策划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线上主题宣传活动,致力于讲好临颍政法好故事,持续传播临颍政法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筑牢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颍、法治临颍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在1月18日公布的“河南省政法机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2022年年度榜单”中,“临颍政法”微信公众号荣获县区级政法委年度十强。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临颍建设,即日起,“临颍政法”微信公众号改版上线,将秉承“内容更丰富、功能更齐全”的发展理念,以公众号平台为核心,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整合临颍县域内政法成员单位的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权威平台账号,打通多个平台宣传通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为“大力实施‘项目为王、工业强县’发展战略,确保高质量建设‘两城一区一家园’,勇当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跑出临颍‘加速度’”保驾护航,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漯河市禁毒委员会
关于禁种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漯禁通(2023)第01号
近年来,我市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继续从事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禁止违反法律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无论多少均为违法行为,对种植者均依法查处,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三、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植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四、非法植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全体公民有检举、揭发非法植种毒品原植物及其它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国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六、举报电话为:110。
漯河市禁毒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来源|漯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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