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乐舞的最早相关记载见于《孟子•梁惠王》:“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此处的“世俗之乐”指的就是俗乐舞。俗乐舞,顾名思义乃具有民间特色的乐舞,与宫廷雅乐舞相对为“俗”。这类舞蹈多采撷于民间,相对简单直白,没有政治功利目的,具有娱乐品性。尽管来源于民间,但俗乐舞在汉代也广泛服务于宫廷上层社会,并逐渐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汉代是俗乐舞主导的时代,也是乐舞的娱乐品性得到高度发展的时代

在宫廷优越的物质条件下,俗乐舞具备了与不同民族、地区甚至域外乐舞交流融会的契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统治阶级和贵族们审美趣味的影响,从而在形式和内容上均得到了发展。因此,宫廷乐舞中也不乏俗乐舞。“民间舞蹈”一词主要是当今的一种称谓,专指民间节庆化、自娱性的舞蹈;在古代,这一部分也包括在俗乐舞的范畴之中。西汉和东汉两朝的雅乐舞在数量上明显不及俗乐舞。

(一)汉代俗乐舞兴盛的社会背景和时代条件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割据到统一,汉代成为奠基中华的第一帝国,意味着中华文化已经成为民族凝聚的纽带。大一统局面的开创,政治安定,经济富足,交通便利,中外各族文化交流频繁,这些都为乐舞审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1.社会背景

汉代的社会体制尽管依然有奴隶制的残余,但封建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体。先秦奴隶制社会和封建领主制社会里,生产关系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奴隶没有人身自由及基本的人权。汉代社会关系的变化,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下层民众也具备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和人身自由。因此,庶民百姓纷纷从单纯的物质谋生中走了出来,开始有了物质以外的精神文化生活。生产力的进步带来了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

锦帛、绮罗、漆器、冶铁等生产技术水平都空前提高。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占有,一方面带动着整个社会艺术生产的繁荣,推动了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另一方面也有了物质之外精神享受的诉求。贵族阶级、掌控社会财富的人都要以乐舞声色享乐;食无珍馐的黎民百姓,也要以载歌载舞得到欲念的释放。所以,汉代除了少数庄严典重的庙堂之乐外,乐舞渐渐褪去了昔日的神秘、严肃,贴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不断走向世俗。

意识形态领域,春秋战国时期,以诸子百家为代表的活跃的社会思潮从根本上撼动了西周宗法制下的国家意识形态。尽管汉代也重视宗法制度,强调皇权神授,但整个时代的博大胸怀却更为宽泛地揭示了贤、德、仁、义的标准。秦汉处于宗教孕育的准备阶段,广泛流传的巫术鬼神观、天命论渗透于社会,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又远不能够解释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

于是,黄老、儒术、谶纬、经学、方术……各种思维观念庞杂交错,为神秘化解释创造了条件,为宗教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因此,汉代人精神世界充斥弥浸着的是一系列丰富奇特的物象:伏羲女蜗、应龙羽人、西王母、东王公、方相侲子,夹杂着各类神异灵兽、仙草祥瑞……这些都为汉代乐舞审美文化提供了广袤浪漫的想象空间。

汉代辽阔的统治疆域,民族大融合的趋势机遇都为舞蹈审美文化等文化艺术的发展搭建了平台。另外,以楚人为主体的南方巫文化,一方面已经摆脱了原始巫术内核,但又尚未转化为宗教鬼神迷信,它近人事的活跃浪漫,蔚成了具有艺术品位、妩媚又不失狂放的楚地文化风格,成为艺术发展的活性因素。

楚汉文化一脉相承,故汉代在北方尊周文化的粗犷厚重气度下,又吸纳了南方楚地的自由和坦荡,形成了南北两系合流交融的艺术气质。这种气质直接体现在乐舞上,呈现出既质朴严谨,又舒展流畅;既凝重浑厚,又酣畅自由;既粗犷豪放、雄大宏远,又婉转轻盈、婀娜多姿的艺术风范。

同时,汉文化与周边各少数民族文化、域外各国文化之间的相互交融,也尤为突出。当时的匈奴、乌桓、鲜卑、蛮越、夷、氐、羌、楼兰、罗马、波斯与中原的交流都非常密切频繁,文化、经济、政治各个方面都彼此作用影响。罗马、印度、波斯等国,就是汉代百戏中“易貌分形”、“吞刀吐火”、“水人弄蛇”等奇妙节目的来源地。

2.时代条件

俗乐舞服务于王室贵族,它能够成为一个时代娱乐文化的主流,很大程度取决于王权的认定,即统治阶级的态度。汉代是下层官吏和平民阶层建立的非贵族血液的王朝。汉高祖刘邦出身下层社会,随刘邦一起入主中原而最终建立汉王朝并位居将相显贵的,几乎没有一人是名门望族。因此,汉代统治集团的文化感情与下层民众必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另外,汉代统治者一改过去森严的门第观念,从汉高祖到汉元帝,其间因歌舞伎出身而被纳为后妃的,在中国历史上极为少见。汉高祖对“非类不祀”置之不理,汉武帝兴办乐府机构广泛采集民间乐舞,都表明世俗审美地位的上升。上至宫廷下到民众,世俗文化气息渗透于整个汉代社会中:官廷专门设立乐府机构;在民间“采诗”,以搜集、选编民间通俗诗歌乐舞。

这些来自于民间的乐府,既与宫廷文化毫无瓜葛,也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约束,往往都是下层百姓平实的生活经验和直率真实的情感表达。乐舞的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是刘氏王天下,俗乐舞依然会走上历史舞台。但汉代社会上上下下所弥漫着的浓厚世俗气息,以及汉代统治者对俗乐舞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都为俗乐舞地位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汉代政治经济稳定,疆域辽阔,蔚成了汉代博大宏放的民族气度;意识形态的丰富与活跃,为艺术发展注入了想象的浪漫因子;人本精神转化为对乐舞的感观欲求;非贵族出身的统治阶级,也以宽容的态度接受了世俗活力。新的社会关系,新的经济形态,新的思维理念,孕育着新朝代的文化艺术。

汉代延续上古时代的女乐传统,形成了俗乐舞大盛的局面。皇亲贵戚、富商大贾,都以歌舞为乐事,竞相攀比。汉代俗乐舞地位的确立,标志着舞蹈由巫术时代、仪式时代进化为赏心悦目的审美娱乐时代,是中国乐舞审美文化史上一个新的阶段。

(二)雅俗分野

雅俗之分出现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儒、墨各家都对乐舞提出自己的见解。孔子是最为突出的反对“郑乐”者,所谓:“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孔子这里,“紫”就是“丑恶”,“朱”就是“美善”。以“郑声”为代表的俗乐舞显然被看作是伤风败俗、乱礼危国的,是绝对被排斥和禁止的。

可见,在表现形态上,雅乐舞较为含蓄安静,俗乐舞则相对纵情淳朴一些;在存在方式上,雅乐舞的核心是自律,俗乐舞的核心则是自由;在功能用途上,雅乐舞主要针对祭祀教化,俗乐舞则针对愉悦娱乐;从性质价值方面看,雅乐舞偏于政治功利,俗乐舞偏于艺术审美;从影响范围上看,雅乐舞的受众群体主要是上层社会的宫廷贵族,其影响范围较小,俗乐舞则主要面对广大民众,后来大部分俗乐舞还进入宫廷,所以影响范围更为广泛。

(三)汉代雅舞的俗化与俗舞的雅化

在汉代之前,雅舞专指西周创制并使用的六舞;汉代,雅舞虽然仍被继续用于郊庙祭祀、朝会庆典等重大场合中以显示皇权的神圣威严,但相对西周正统雅舞,其内涵和形式都已随着新的统治环境和文化思想而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将其称之为“雅舞的俗化”。汉代雅舞是重制的,是充斥着俗的倾向的雅舞。

《巴渝舞》、《郊祀歌十九章》、《大风歌》等都是以俗入雅的范例。汉代雅舞的“雅”是具有新的含义的“雅”,即包含了俗內涵的“雅”。俗舞的雅化,一方面是指俗乐舞在汉代开始为统治阶级所广泛认可,不再受到官方雅乐压制,也成为皇家宫廷和上层社会普遍的享乐对象和娱乐方式。另一方面是指俗乐舞的宫廷化发展,也是它在宫廷贵族掌控下从俗向雅的一个演变过程。

俗乐舞只有进入宫廷,才能够得到充分的提升,宫廷的物质条件、表演形制规模,大大高于民间,再加上宫廷环境下,乐舞必然会受到上层贵族和文人文化的熏染,俗乐舞日渐脱离了民俗,由自由化、节庆化发展为职业化、宫廷化,不断迎合着统治阶层的审美意志和情趣。不论是雅舞的俗化还是俗乐舞的雅化,在汉代都是乐舞从娱神到娱人转化的一个标志,是对俗乐舞娱乐品性的历史认同。

雅的内涵,不再取决于祀神的效应,而是源于上层文化和上层审美的渗透。反之,当俗乐舞进入宫廷后,向雅的极端化发展,和民间有生命力的乐舞产生断裂时,乐舞的活力因素也慢慢消失,因为囿于规范而变得僵化。

(四)乐舞审美文化史上的雅俗更迭

雅俗在中国乐舞史上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二者的主次地位因时而异,各个历史时期都存有变数。由俗而雅、雅衰再求俗成为古代乐舞发展的循环机制。雅俗历史地位的更迭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五个断代:初始无雅俗之分-先秦雅正-汉代从俗-唐代从雅-宋代再次从俗。

远古时期,舞蹈形式并无雅俗之分。人类最初创造舞蹈,并非供他人欣赏娱乐,而是具有一定功利目的或是为了宣泄自身情感而形成的肢体语言。因此先民们最初的审美观念,对于美的存在意义,首先是作为生产生活中的生命价值出现的,乐舞无所谓雅俗、高下、尊卑。阶级社会形成之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尊卑上下分化开来,雅俗区分也开始随着文人阶层和专门艺术家的出现而出现。

西周雅舞时代,也是中国乐舞审美文化史上第一个集大成的时代。六舞继承整理了从原始时代至西周的乐舞形式,并以此与礼制搭配,规范和稳定社会。这类祭祀性质的雅乐舞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传承不断。历代封建王朝都要增修雅乐舞来歌颂帝王先祖的文德武功。

春秋战国至秦汉期间,雅乐舞衰微,俗乐舞提升。汉代俗乐舞成为汉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俗乐舞合法化地进入宫廷,有的甚至作为宗庙祭祀乐舞之用。隋唐时期,原起于俗文化的乐舞、文学、绘画、诗歌,又都由于宫廷化、贵族化的规范性而渐渐趋向雅化。当雅化之后的乐舞艺术面临枯竭,需要寻找出路时,宋代便再次出现了世俗艺术的繁荣。

由于晚唐衰败之后大批宫廷艺人流落民间,乐舞表演形式也随之散落于乡俗诸野,加上乐舞自身发展到宋代出现的新形式,都使世俗乐舞艺术在宋代焕发出勃勃生机。可以看出,每当乐舞因过于雅化而陷入困顿时,与之相对的世俗乐舞艺术便为其及时作了补充。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雅俗乐舞相交相替,在整合互补中延续后世。

中国乐舞史上雅俗有着自身的更迭规律。汉代乐舞的主要审美走向是俗的。即便是汉170代雅舞,其“雅”的内涵较之西周正统雅舞也趋向了俗化;汉代俗乐舞的雅化,则表现为俗乐舞娱乐品性被汉代统治阶级充分认可并大盛于皇家宫廷。乐舞过于雅化、规整化,脱离了民俗生命力,必会走向困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