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组织理论中,个体与群体关系可谓是绕不开的基本问题。相对来说,儒家比较注重群体性,道家学派比较注重个体性。老子和庄子赞美婴儿品格,彰显自然个体性;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彰显政治个体性;玄学重视本体论思考,彰显生存个体性;道教以宗教形式延续道家学脉,彰显宗教个体性。 关键词:老庄;黄老之学;玄学;道教
在社会组织理论中,个体与群体关系可谓是绕不开的基本问题。人们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将二者统一起来,难免出现倚重倚轻的情况。相对来说,儒家比较注重群体性原则,道家学派比较注重个体性原则。儒道两家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皆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笔者在《儒家群体共识理论的养成》一文中梳理了儒家群体共识理论的来龙去脉,觉得也有必要梳理一下道家学派个体性理论的来龙去脉。
一、老庄:自然个体性
在先秦时期,诸家蜂起,其中儒道两家堪称翘楚。那时,两家均属于一家之言,均未成为官方哲学。两家虽在诸多问题上有分歧,但有一点却是共识:皆认为他们所面临的时代是一个乱世。那么,如何拯救乱世、转向治世呢?儒家给出的药方是强化群体性,把群体性变成所有人的共识,进而结成广泛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人相亲相爱,以仁爱为纽带,皆以兄弟相待。用《论语》中的话说,叫作“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有“兄弟”作群体性担保,就可以再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盛景,再现“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了。对于儒家彰显群体性的主张,先秦道家不以为然。他们给出的药方,不是彰显群体性,而是彰显个体性。先秦道家对“天下大乱”所作的人性论分析,不是立足于人的群体性,而是立足于人的个体性。先秦道家认为,正是有人打着群体性的幌子,而干残害个体性的勾当,才致使社会动乱。对于群体性的异化现象,先秦道家表示深恶痛绝,遂唱起个体性的赞歌。老子用诗的语言阐述了他对自然个体性的认识,从而成为先秦道家学派的开山鼻祖。在他看来,人们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兄弟”,毋宁说是“婴儿”。“含德之厚者,比之赤子。”(《老子》第五十五章)在《道德经》中,“婴儿”“赤子”之类的语汇频频出现,以“婴儿”或“赤子”表征自然个体性。老子指出,任何人来到世界上,最初都是婴儿,而婴儿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葆有本真。先秦道家以婴儿为底色,构想出道家式的理想人格,也就是老庄心目中的圣人。
第一,圣人不事交往。每个人刚出生的时候,“如婴儿之未孩(读咳,指小儿笑声)”(《老子》第二十章),他怎么可能同另一个婴儿称兄道弟呢?任何一个婴儿都是天生的、自足的自然个体。至于交往,那是成年人的事,与婴儿无涉。婴儿这种本真品格,正是圣人的追求。圣人想哭就苦,想笑就笑,绝不弄虚作假、自欺欺人。庄子盛赞圣人的本真品格:“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庄子·渔父》)在老庄眼里,圣人才是性情中人——该哭就哭,该笑就笑,该怒就怒,该爱就爱,该很就恨,率性而为,与人坦诚相待,毫不掩饰自己。先秦道家鄙视那些戴着人生假面具、欺世惑众之人。
第二,“圣人为腹不为目”(《老子》第十二章)。老子认为,有两种人生态度:一种是“为目”,即为眼睛着想,讲究面子,指的是儒家推崇的圣人;一种是“为腹”,即为肚子着想,不看重面子,而看重“里子”,讲究实惠,指的是道家推崇的圣人。道家式的圣人作为活生生的存在,当然有需求,不过需求极其有限。圣人的生活方式如同婴儿一样简单,有妈妈的奶水吃就够了,绝不羡慕大鱼大肉、山珍海味。至于穿什么,暖和就行,绝不羡慕绫罗绸缎、奇装异服。庄子打个比方,圣人就像小小鹪鹩鸟一样,在茫茫森林中只栖于一枝,对整个森林不会造成伤害;圣人像小小的鼹鼠一样,在浩瀚的长河中只饮用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儿水,对长河不会有什么影响。老子主张少私寡欲,只满足生活最低限度的需求。倘若人人“为腹”,需求极其有限,绝不会造成相互争夺的局面。任何争夺其实都是“为目”惹的祸。在“为目”的导引下,欲壑难填,吃一,看二,想三、四,势必争夺不止。老子反对私欲膨胀,告诫人们“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贵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吕氏春秋·本生》写道:“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先秦道家反对放纵私欲,认为那是对人性的戕害。不过,他们并不像宋明理学家那样,主张“灭人欲”。他们认为,“节欲”就足够了,不必灭之。
第三,圣人不尚仁。儒家总希望用仁作纽带,把人们联络成群体;用礼义作规则,把人们组织成社会。老子对此表示反对。他不提倡仁爱礼义,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乱世的产物。“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老子主张取法天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五章)天地对于草扎成的刍狗,没有仁爱可讲;同样,圣人对于百姓,也没有仁爱可讲。庄子也反对儒家的仁礼之教,认为这不过是诱使人们就范的手法而已,不但儒家式圣人懂得,就连强盗头子也会运用。强盗头子首先得确定掠夺的对象,这就是“智”;抢劫时强盗头子冲锋在前,这就是“勇”;抢劫后强盗头子坐地分赃,论功行赏,这就是“仁”。儒家津津乐道的“三达德”,强盗头子一样也不少。可见,“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庄子·胠箧》)。庄子感到滑稽的是:如果有人偷了一个小物件,大家骂他是贼;如果他把一个国家连同治理国家的仁和礼都抢来了,大家反而会恭维他是君王。比如,田氏取得了姜姓的齐国,就是如此。
第四,圣人不尚贤。儒家除了主张尚仁之外,还主张尚贤,呼吁贤人出来做社会领袖。孟子说:“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孟子·公孙丑上》)老子对此颇有异议。他的看法刚好与儒家相反:“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第三章)庄子认为,人不像儒家说得那么高贵,只不过是万物中之一物而已。如果刻意追求成为人,就好像冶金炉中的金属一样:“今之大冶铸金,今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庄子·大宗师》)在老庄看来,每个人在造化面前都是平等的,无所谓贤与不贤。
第五,圣人为我而不为天下。儒家古道热肠,心系天下,向往“天下有道”的治世;先秦道家反是。老庄不主张关心天下,冷对群体性,更尊重自然个体性。《老子》五千言是以第一人称写出来的,几乎不谈如何一统天下之类的宏大话题。在老子笔下,经常出现“我”字,如“俗人昭昭,我独昏昏”(《老子》第二十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老子》第六十七章),等等。老子我行我素,绝不随波逐流。庄子也把“天下”放逐在视野之外,只看重自然个体性。他指出,在不懂得尊重自然个体性这一点上,小人、士、大夫、儒家式圣人都是等值的:“小人则以身殉利,士以身殉名,大夫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庄子·骈拇》)由此可见,大可不必总把“天下”挂在嘴边,更不能为“天下”牺牲自然个体性。楚王听说庄子有才干,打算让他出任楚相,遂派使者携重金拜访。庄子对使者说:请拿走重金,我也不稀罕什么高位;我宁愿像小鱼一样,在泥水中游荡。先秦道家甘当隐士,不求闻达,不与当权者合作,不到朝廷里做官。杨朱比庄子还极端,“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杨朱的理由是:一毛虽小,毕竟是自己的;天下虽大,与我何干?先秦道家虽不关心群体性,但也不敌视群体性。庄子以鱼群为喻,主张用个体性眼光看待群体性。他指出,在即将干涸的车辙沟里两条鱼“相濡以沫”,一副相亲相爱的样子,结局必然是死亡;还不如把它们都放进江湖,让其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谁也不干涉谁,岂不更有诗意?“相忘于江湖”正是先秦道家向往的和谐。我们今天讲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大概就是吸收了先秦道家的智慧。
先秦道家以婴儿为底色,还构想出道家式的理想社会。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第八十章)在这种社会中,自然个体性受到尊重,群体性也不受伤害,人们之间和谐相处,没有战争,社会富裕,和平安宁,不相往来,这才是真正的天下大治。庄子比老子走得更远,向往至德之世:“夫至德之世,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庄子·马蹄》)在这种社会中,没有君子小人之分,不但人与人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而且人与动物也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先秦道家阐述的自然个体性,尽管充满了诗意,但是否具有可行性,却令人生疑。要知道,婴儿自己并没有生存能力,必须接受他人的照料。从这个意义上说,荀子批评老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是中肯的。先秦道家的确只知道自然意义上的人,未展开论及社会意义上的人。倘若离开群体,单独的个体怎么可能存在下去呢?
二、黄老:政治个体性
在汉初,道家学派一度在政治哲学领域中占主导地位。汉初道家称作“黄老之学”,其目光由自然个体性转向政治个体性,可视为道家学派的第二期发展。
秦王朝二世而亡,汉承秦立,再次建立“大一统”王朝。汉初皇帝已经意识到,秦王朝厉行法家“苛刑峻法”政策,结果造成上下尖锐对立,导致迅速灭亡的下场。换句话说,法家政治哲学在汉初皇帝眼里已经出局了,必须另辟蹊径。汉初皇帝的目光转向法家之外另外两家,即儒家和道家。刘邦是第一个出面祭孔的皇帝,他以太牢之礼祭祀孔子。他对道家也很感兴趣,“约法三章”明显带有道家无为色彩。鉴于汉朝初建,国力尚未恢复,汉初皇帝还是没有选中儒家,而是选中了道家。被汉初皇帝选中的道家,并非老庄之学,而是汉初学者自创的黄老之学。所谓“黄”,托名黄帝轩辕氏,是一位虚构出来的贤明君主;所谓“老”,托名老子,指道家的开山鼻祖。黄老未必实有其人,只是对汉初道家的称谓而已。黄老之学以道家学说为主,也掺入了儒家和法家的思想成分。司马迁编写《史记》,采用了黄老并称的提法。黄老之学的出现标志着道家第一次进入政治领域,变成当时具有指导意义的官方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的宗旨就是“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一语出自孔子之口,老子没说过这句话。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意思是说,大舜等圣人治理天下,靠道德感化和个人魅力就足够了,何必还干别的什么事情呢?这种观点与他的德政思想是一致的。老子并没有说过“无为而治”,但可以引申出这种意思。例如,他说:“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识无欲,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老子所说的“治”,是“治理”的意思,不是“治国”的意思。“无为者”是一个泛称,可以指任何人,并非专为帝王出谋划策。任何人都可以用“无为”作手段,取得“无不治”的效果。无论是孔子的说法,还是老子的看法,其实都是一家之言而已,并没有变成国策。在诸侯纷争、战事频繁的春秋战国时代,诸侯认定的道理是靠拳头说话,不可能采纳“无为而治”之类的主张。所谓“无为而治”,只是学者的空谈而已,没有哪个诸侯会付诸实施。
真正提出“无为而治”策略、并使之变成帝王政治实践的学派,当属黄老之学。1973年在马王堆发现了黄老学派的著作《经法》等帛书,证明汉初黄老之学确实十分流行。陆贾向皇帝建言:“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议,远者无所听。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犬不夜吠,鸡不夜鸣。舌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新语·至德第八》)在陆贾那里,“无为者”不再是泛称,而是特指皇帝及各级官员;“被治者”就是指普通民众,不再是老庄口中的自然个体,已变成皇帝治下的政治个体。所谓“无为而治”,就是谋求与民休息,尽量少地推出扰民举措,让每个政治个体都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争取早日恢复国家的综合实力。
汉初皇帝接受黄老之学,采取“无为而治”国策,实出于无奈之举。由于连年征战,国力消耗殆尽,国家财政困难到了极点,再也折腾不起了。史料记载,由于财力不足,一些将军连战马都买不起,不得已改为骑牛。匈奴屡屡来犯,朝廷没有能力反抗,只好行“和亲”之策,以暂时缓解边患。“无为而治”符合当时国情,故而受到上下各方面的欢迎。汉初的几位皇帝都信奉黄老之学,窦太后尤甚。儒生辕固对黄老之学有微词,竟被她投入兽圈,险些丧了性命。
“无为而治”国策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重农。朝廷实行减清徭赋的政策,尽量不加重农民的负担,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二是抑商。朝廷规定不许商人乘轿子,不许商人出任官吏,不鼓励人们从事商业活动。三是节俭。朝廷不鼓励奢靡之风,提倡节俭风气。皇帝带头遵守节俭规定,平时只穿粗布衣服,不穿绫罗绸缎。就连皇帝使用的床,也没有雕刻花纹装饰。宰相曹参可谓厉行“无为而治”的楷模。他身为宰相,却一向以无事为贵,对待下属甚为宽厚。他遇上事情总是按照萧何制定的规矩去处理,绝不别出心裁,史书称之为“萧律曹随”。
由于实行“无为而治”国策,汉初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使综合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造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据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汉初政治安定,国库充盈。朝廷收缴上来的钱,朽断了穿钱的绳子,以至于铜钱撒落满地;收缴上来的粮食,陈陈相因,以至于腐败不可食。但“无为而治”也带来负面效应,就是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一些地方诸侯借口“无为而治”,不服从皇帝的管束,屡屡举兵造反。他们要求朝廷无为,自己却胡作非为。朝廷疲于奔命,忙于平叛,实在没法再“无为”下去了,必须改弦更张。从汉武帝刘彻开始,遂放弃“无为而治”国策,代之以励精图治、奋发有为,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国策。至此,黄老之学终于退出政治舞台。儒家开始执牛耳,上升到官方哲学的地位。
三、玄学:生存个体性
东汉末年,儒家在政治哲学领域中逐渐衰微,道家学派获得再次崛起的机会。魏晋玄学出现在思想舞台上,扩大了道家学派的影响力。有些玄学家十分重视生存个体性,可视为道家学派的第三期发展。
刘氏王朝没落以后,大一统局面被打破,中国历史进入诸国纷争、分裂割据、各自为政的时代。寄生于刘氏王朝、以维护群体性为宗旨的经学,也成了明日黄花,风头不再,渐渐失去笼络人心的效力。剧烈的时代变迁敲击着世人的心灵,呼唤新的理论出现。面对战乱频发的年代,人们不再关心群体如何维护的问题,而是关心在乱世中个体如何生存的问题。魏晋玄学的出现,标志着道家学派再次兴起。有些学者把玄学称为“新道家”,也未尝没有道理。他们不再按官方定下的调子说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比经学家更具有哲学气质。他们把群体与个体的关系问题,归结为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玄学思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补台派,以三国魏早期的玄学家何晏、王弼为代表。他们对儒家名教抱着同情的态度,试图用老子的自然个体性思想对名教作出本体论证明。他们认为,名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经学家的讲法不对。经学家仰仗皇帝的权威,仰仗古人的权威,就名教论名教,只讲到“用”的层面,而没有讲到“体”的层面。随着刘氏王朝的垮台,名教必然走向末路。他们觉得自己有责任把名教从“用”上升到“体”,以挽救其危机。王弼认为,“体”就是老子所说的“自然”或“无”,抱定“名教出于自然”的宗旨。王弼对自然的理解是:“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老子·第二十五章注》)“自然”或“无”都是在从世界总体的角度把握本体,“自然为本”也就是“以无为本”。王弼说:“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第四十章注)“无”的范围涵盖一切,当然包含名教在内。圣人正是根据这一点,才“立名分以定尊卑”,制定出名教来。由此可见,名教是末,“自然”才是本;“名教”本乎“自然”,亦出于“自然”。王弼要求人们从哲学高度体认本体,借以提高个体恪守名教的自觉性。何晏、王弼从哲学本体的角度论证名教何以有用、何以永恒、何以必然,确实比经学家高明得多,也抽象得多。他们不再像经学家那样,仅从“用”的层面看问题,而是主张对名教的认识必须提升到“体”的高度,名教必须由自然来担保。这样,他们已跳出经学的范围,力求用道家的话语来解释儒家的伦理观念。
可是何晏、王弼忽略了一点,老子讲的自然只是个体体验,未涉及群体。也就是说,从老子的自然论引申不出群体共识。何晏、王弼希望从“自然”中引申“名教”来,那只是一厢情愿,不可避免地会落空。在“名教出于自然”的提法中,隐含着道家高于儒家的意思。他们本来想“以道证儒”,反而诱发了“儒不如道”的观点。这种观点进一步发展,便引导了名教拆台派的出场。
第二种类型是拆台派,以嵇康、阮籍为代表。他们对名教持否决态度,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即抛弃儒家,皈依道家。他们生活在三国魏末期,不愿意与当权者合作。阮籍把名教比作裤裆里的虱子,使人不得安生。他们不再是王弼式的半儒半道的玄学家,而完全变成了道家个体性的践行者。他们践行道家倡导的生活方式,张扬个性,特立独行,率性而为,追求超凡脱俗的境界。他们不愿受名教约束,放达任诞,蔑视权贵。有一次,钟会去拜访嵇康,嵇康正在打铁,没有理睬他。过了一会儿,钟会离开要走,嵇康冒出一句:“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只好回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依旧喝酒吃肉,不在乎别人的非议。当母亲灵柩起丧时,他居然扶棺痛哭,以至于吐血,足见其道家式的真诚。他们不愿到朝廷里做官,宁可在山林里逍遥。这些玄学家经常聚在一起,活动在现今的河南云台山一带,号称“竹林七贤”。他们嗜酒如命,把玄学之“玄”发挥到了极致。阮咸自己喝酒觉得不过瘾,竟然同一群猪共饮。刘伶喝醉了,把衣服脱光。有人进屋,他反问来者:“我以天地为床,以房间为衣,你怎么跑进我裤裆里来了?”他们经常服用五石散,药力致使身体发热,不能穿新衣服,改穿旧衣服,经常生虱子。他们对生虱子毫不在意,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一边捉虱子,一边“扪虱而谈”。他们放达任诞,以不干事为荣,整天挥麈清谈。他们才华横溢,能文会画,精通音乐,经常挥毫泼墨,留下许多传世佳品。他们只知道高扬个体性,不把群体性放在眼里,处处把二者对立起来,借以显示其名士风度。
拆台派蔑视名教,只任自然,引起当朝士大夫阶层的不满。折中派试图纠正拆台派,顺理成章地出场了。
折中派属于第三种类型,以西晋初年的郭象为代表。那时,三国归晋,全国再次趋向统一。顺应这种情况,郭象提出“玄冥独化”论。“独化”二字是郭象从《庄子》一书中抽象出来的观念,表示他尊重个体性,承认每个个体都有独自变化的权利。例如,唇可以亡,齿可以寒。通常说“唇亡齿寒”,不符合道家之理,因为“唇亡”和“齿寒”是了不相关的两码事,不能用事物之间的关系解释独化现象。他认为,“玄冥之境”才是独化的总因,叫作“独化于玄冥之境”。“玄冥”有“说不清楚”的意思,但不可或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玄冥之境”,“不可一日相无”。在郭象那里,“独化”是个体的表征,而“玄冥之境”则是群体的表征,意味着个体永远离不开群体。他由此得出“名教即自然”的结论,试图把二者加以折中。郭象认为,道家眼中的神人,就是儒家眼中的圣人。神人在精神境界上超脱,同圣人在生活中认真,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世岂识之哉?徒见其戴黄屋、佩玉玺,便谓足以缨绂其心矣;见其历山川、同民事,便谓足以憔悴其神矣。岂知至至者之不亏哉?”(《庄子·逍遥游注》)他把庄子的逍遥诉求同儒家的入世诉求等量齐观,发明了“精神逍遥”法。这种理论受到士大夫的欢迎。一些从未到过山林的士大夫,也会写几句山水诗来点缀门面。
讲到郭象这里,玄学其实已无“玄”可讲了。他已用群体性原则吞并个体性原则,使玄学变成了俗学。他不再鼓励人们“到山林去逍遥”,反而鼓励人们“到朝廷里做官”。郭象玄学已不能满足人们寻求超越的精神需要,不得不让位于更为玄虚的学派,那就是佛教。
四、道教:宗教个体性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道教出现,形成儒释道三教鼎立的局面。道教充分利用道家留下的思想材料,讲究宗教个体性,可视为道教学派的第四期发展。
有些学者把道教的源头追溯到远古神话传说,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诚然,道教利用了神话传说里的材料,但这并不是道教形成的主要原因。道教不是自发地从神话传说中发展起来的,而是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的产物。佛教传入才是道教产生的主要原因。倘若没有佛教传入,道教的出现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有些学者提出“道教中国化”的诉求,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道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世界三大宗教相比,并不是世界性宗教,而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并不存在所谓“中国化”的问题。笔者认为,所谓“道教中国化”,是一个说不通的伪命题。道教所依据的思想材料大部分来自道家,但是道教的讲法不属于哲学,而属于宗教。按照恩格斯的观点,道教也使“人间的力量采用了超人间的形式”。道教在宗教范围内,尽力维护个体性原则,这正是道教的特点之所在。从“道教”这个称谓反映出,它仍属道家学派成员,只是采取了宗教的论证方式而已。道教依旧沿袭了道家学派重视个体性的传统,可以说是该学派中的另类。
毋庸讳言,道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佛教的仿品。佛教区分彼岸和此岸,提出“两个世界”的世界观;道教也认同“两个世界”的世界观,区分为人间世界和神仙世界,并对神仙世界表示仰慕。佛教向往净土,以其为终极价值目标;道教向往成仙,以成仙为终极价值目标。佛教是多神教,佛国拥有众多佛、菩萨、罗汉等等;道教也是多神教,除了虚构的神祇外,还把众多历史人物升华为神仙。佛教崇拜西方三圣,即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和大势至菩萨;道教也崇拜三圣,即太清真人、上清真人和玉清真人。佛教把许多典籍集结在一起,叫作“佛藏”;道教以老庄的著作为基础,也编辑了庞杂的典籍系统,叫作“三洞四辅”,又叫作“道藏”。在“道藏”中,《老子》改称《道德真经》;《庄子》改称《华南真经》。佛教有专门的神职场所,叫作寺院;道教也有专门的神职场所,叫作道观。佛教有专门的神职人员,叫作和尚或尼姑;道教也有专门的神职人员,叫作道士或道姑。在道教中,几乎处处都可以看到佛教的影子。
道教毕竟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与佛教相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二者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佛教走的是外在超越的宗教修行路线,而道教走的是内在超越的宗教修行路线。与佛教相比,道教的特色在于高扬个体性,而不是群体性。我们知道,佛教是以关注群体性著称的。大乘佛教赞颂普度众生、慈悲为怀的“菩萨”,瞧不起那些只顾自己解脱的“自了汉”。在这一点上,佛教倒是比较接近儒家,而不是道家。和尚通常穿一袭“不正色”(即非红、非黄、非白的颜色)的长衫,剃成光头,处处显得跟普通人不一样;道士穿一身或青或蓝的“正色”道袍,蓄长发,戴道冠,显得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尽管道家区分神仙世界和人间世界,但强调两个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气相通。气有两个走向:如果顺着气的走向伸展,可通往人间世界;如果逆着气的走向伸展,就会通往神仙世界。元明之际的道士张三丰以曲词的形式说明两个世界的相关性,他在《无根树·其四言匹配阴阳》中写道:“无根树,花正偏,离了阴阳道不全。金隔木,汞隔铅,孤阴寡阳各一边。世上阴阳男配女,生子生孙代代传。顺为凡,逆为仙,只在中间颠倒颠。”
道教寻找到的解脱路径,不是佛教倡导的那种关于群体性的觉悟,而是关于个体性的发现。那么,怎样改变气的走向、化凡人为神仙呢?道教给出的办法是个体的修行。最初,道教寻求解脱的办法是服用外丹,希望借用药力的帮助改变气的走向,以求成仙。这就是道教中的外丹派。后来人们发现,服用外丹容易中毒,遂转向内丹派。内丹派认为,人体好比一座丹炉,分为三丹田:上丹田为神舍,中丹田为气府,下丹田为精区。气和精提供妙药,神提供火。三者互相配合,就可以炼“药”成“丹”。这些程序皆在修行者体内进行,故称“内丹”。道教无论是外丹派,还是内丹派,都着眼于个体修行。道教相信个体的潜能,相信个体足以能够改变气的走向。北宋道士张伯端赋诗曰:“药逢气类方成象,道在虚无合自然。一粒灵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悟真篇·七言绝句六十四首之六十》)在这里,“我”无疑是个体的表征,“天”指外来的干预。道教认为个体修行才是关键,别指望上苍会给予恩赐。
综上所述,从老庄开始,至道教为止,道家学派皆以维护个体性为特色,可谓一脉相承。在群体与个体关系上,儒家与道家各有所见,也各有所蔽。道家有见于后者,而有蔽于前者。人一生下来,的确是个体,这一点道家学派没有看错,可惜他们忽略了群体性。儒家有见于前者,而有蔽于后者,即忽略了个体性。儒家的群体性理论容易被强者所利用;道家学派的个体性理论道出弱者的无奈、苦楚和呻吟。古代读书人倒是自发地把两家统一起来了,通常把儒家的书放在书房,以示尊重;把道家的书放在卧室,以示受用。诸葛亮“宁静以志远,淡泊以明志”,既有儒家的彩色,也有道家的气质。现代新儒家冯友兰试图把两家整合起来,可惜未引起学术界的注意。他说:“儒家墨家教人能负责,道家使人能外物。能负责则人严肃,能外物则人超脱。超脱而严肃,使人虽有‘满不在乎’的态度,却并不是对于任何事物都‘满不在乎’。严肃而超脱,使人于尽道德底责任时,对于有些事,可以‘满不在乎’。有儒家墨家的严肃,又有道家的超脱,才真正是从中国的国风养出来底人,才真正是‘中国人’。”今天,如何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把群体性原则同个体性原则有机地统一起来,把儒道两家整合起来,仍是一个颇值得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
来源:《河北学刊》2023年第1期第4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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