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公安、消防救援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明晰责任,建章立制,强化措施,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构建“警消互联”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月15日,吕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全市“警消联动”工作部署会,市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治安支队全体人员,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条线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3个县市区公安局、175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消防救援大队防火条线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闫玉斌、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沈广庭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斌主持会议。

沈广庭支队长建议

一是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复学的消防指导服务

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针对各自监管的高风险场所,强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单位找准风险问题,督促强化管理,堵塞安全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警示性消防宣传提示

结合冬春交替期间火灾常见原因,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平台,教育引导公众尤其是鳏寡孤独人群增强消防意识、主动查改隐患、安全用火用电,学会自救逃生。

三是建立健全消防联动长效机制

各地消防救援大队要持续加强与本级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每季度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综合运用集中授课、跟班作业、现场教学等方法,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斌对《关于进一步开展“警消联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进行全面解读,实施意见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措施、要求等五方面对公安、消防救援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进行了明确,下一步,将通过常态化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建立县级“警消联动”钉钉群、试行社会单位“三色管理法”等具体举措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监管力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玉斌要求

●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警消联动”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强化检查力度,筑牢筑实消防安全防线

●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常识宣传

● 四是强化沟通协作,打造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大格局

●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公安民警消防工作能力

● 六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警消联动”工作落在实处

(吕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