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愤怒:要赚钱,就狠扣员工血汗钱!真不怕成下一个被捅的?

今天看到了一个疑似中介发的帖子,其内容令人愤怒,笔者,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会发生2·13劳务纠纷凶杀案了!

帖子内容大意是中介要赚钱,克扣工资属正常现象。劳务工同意干就去干,不同意干可以直接拒绝。被克扣了工资就找中介麻烦就是精神病,就是没有合约精神,被判死刑活该,不值得同情。我们同情被严重克扣工资的殷某就是思想层次低,就是思想有问题。穷人不提升思想和觉悟,就永远翻了身!

明眼的人会发现,发这帖子的人不但强烈谴责了讨薪者殷某没有契约精神,说殷某被判死刑活该,还谴责了同情殷某的人,还喷了穷人,说穷人思想觉悟低,永远翻不了身!

实事求是的说,首先2·13劳务讨薪血案的殷某,不管何种原因,如果不是防卫过当而杀人,肯定是不对的。杀人偿命,死刑很难幸免!

但如果说,中介要赚钱,就可以随便克扣劳务工的工资,也绝对是没有道理的,甚至是违法的。

先不要说网传4000元被克扣了3600元那么离谱是否属实,哪怕是克扣了1元也是没有道理的,是不应该的,因为那是员工辛苦换来的血汗钱。

中介答应了给劳务工一小时19元,就要按照19元每个小时的标准工价给人家。你中介赚和厂方协议好的差价,例如中介和工厂签订的是25元/小时,和劳务工约定是19小时,你赚每小时差价6元,任何人都不会有异议,也根本不会发生2·13惨案。

另外,网友同情殷某,是同情他被克扣了工资,而不是同情他杀人会被判死刑。还有穷人翻不翻得了身,也不容你中介说三道四,穷人思想觉悟高低,与你中介也没有一毛钱关系!只要你不克扣劳务工的工资,就天下太平了!否则,下一个有可能就是你!

记住,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千万别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