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篮坛的热点当属篮协和新疆,先是篮协对新疆做出处罚,接着新疆硬钢进行回应。同时,周琦和姚明也都在双方拉扯中牵涉其中。
事件起因在于,中国篮球协会与道德委员会在2月17日发布的一条处罚决定,就周琦提出新疆广汇涉及违规的情况,专项调查组认定新疆广汇存在违规行为,并作出《关于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处罚通知》。
随后的2月18日,新疆男篮也对此做出了回应声明,表示自己不认可篮协的处理决定。同时表示,篮协所说违规情况是姚明担任CBA董事长期间发生的,所以“注册违规”情形就不存在了。
那么,篮协的处罚和新疆的回应,哪个跟有道理呢?这就需要看一份CBA联赛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以及CBA俱乐部在赛季开打前签署的《诚信承诺书(俱乐部)》中的内容了。
对于CBA球队如何支付球员薪水、CBA球队如何接受CBA公司的审查,在《CBA联赛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则:审查的俱乐部是随机抽取4家;另外,规定中表示联赛关联公司是不能给球员支付工资的。这两点内容,在每赛季开打前,各俱乐部签署的诚信书的第五和第六条中也有。
首先,新疆回应篮协的第三条是:于上述三个赛季中,中国篮协主席姚明既负责中国篮协的全面工作同时担任CBA联盟董事长负责CBA联盟的全面工作,故CBA联盟对于我俱乐部注册准入的批准应视为中国篮协对我俱乐部不存在“注册违规”之情形的认可。
但是在《CBA联赛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中有一条规定:CBA联赛的工作组对随机抽取的 4 家俱乐部以及上赛季存在遗留整改问题的俱乐部执行现场检查。所以,新疆这条回应只谈姚明在任时没有发现问题,却闭口不谈到底有没有被随机抽取。
所以,如果违规存在,却因为未被抽取到就不构成违规了吗?
另外,篮协对新疆做出的处罚中明确写着一点:
新疆广汇提交的准入评估文件(2019-2020、2020-2021和2021-2022赛季)中,混入具名为其关联公司文件;新疆广汇未按照注册、赛事准入等规定要求,聘用教练员、工作人员,亦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运动员薪酬支付的义务。
这一点篮协处罚的可谓是有理有据,《CBA联赛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明确表示,可以和关联公司有资金往来,但也明确规定,禁止由关联方代替俱乐部向球员、教练、俱乐部员 工支付任何薪酬,或是代替俱乐部向第三方支付款项;
同时,各CBA俱乐部开赛前签署的诚信书中也写道:“不会通过俱乐部股东、俱乐部关联公司、个人账户等非俱乐部法人主体向球员支付薪酬。”这一点,新疆也未明确作出回应有还是没有。
这些条文规定,新疆应该是见过的吧。
事实上,在CBA公司、CBA球队和球员三方组成的CBA联赛中,没有球员工会等制度,让CBA球员一直处于一个弱势群体,话语权极轻。当下,新疆只需回应两点:1,有没有被随机抽检过?2,有没有使用关联方支付薪水?仅此而已。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篮协的处罚,有剧可依;新疆的回应却未直面问题,而是模棱两可,有种打擦边球,搅浑水的感觉。那么,到底孰是孰非?争议不熄的话,新疆完全可以向新成立的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届时,应该就能真相大白了。
文/whale隅
个人见解,若不当之处,还望指正,诚惶诚恐,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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