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惨叫
初秋的深夜,雨后的小山村万籁俱寂。村民们即将进入梦乡时,传来了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大家并没有觉得惊讶,他们知道这是山顶的赵志强又在打他的盲人媳妇叶小兰了。快到天亮的时候,从赵志强家里传来的又一阵喊声把村民惊醒了。村民前去查看,结果发现叶小兰已经把赵志强杀死了。那场景惨不忍睹,赵志强血肉模糊地躺在床上,早已没有了气息。身旁还有一只野狗,在舔舐地上的血水。叶小兰表示要投案自首,警方赶到现场时,叶小兰则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那么,手无缚鸡之力且双目失明的叶小兰,为何要杀死自己的丈夫?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切还得从叶小兰的悲惨经历说起。
山中凤凰
父母的心都在儿女身上,这句话无需验证。当儿女小的时候,父母盼着他们早日长大成人,但当他们成年后父母又开始担忧他们的婚事,特别是在农村更加突出,陕西汉中西乡县高川镇女孩叶小兰的父母也不例外。虽然家里贫穷没有读过书,但是叶小兰天生丽质。14岁的她就已经如出水芙蓉般令人动心,再过两年冰肌玉骨的美貌更是惊艳了附近村庄。一天,王水生带着12000彩礼来提亲,叶小兰并不愿意接受木讷的他。可是王水生还是村支书的儿子,对于叶家来说就是高攀了。况且,叶小兰的哥哥因为家里穷,一直娶不到媳妇,而王家的这笔彩礼足以解决这个难题。在父母和哥哥的劝说下叶小兰答应了这桩事。之后,王家经常叫叶小兰过去帮忙,叶小兰手巧,采的茶都能卖个好价钱,可是王家从来没有给过她工钱。叶小兰也逐渐心生不满,17岁时只身一人去广州打工。
痛失光明
叶小兰并未能如愿地一直在城市里发展,因为王家人怕她在城里待久了,万一不回来这婚姻就泡汤了。王家给叶家施压,要么就回来结婚,要么就退还彩礼。叶家收的彩礼都被哥哥结婚用完了,而叶小兰的收入也没办法还得上这笔巨款。叶小兰不想结婚,但是她又不想悖逆母亲和哥哥的意思,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家接受现实。见识过都市繁华的叶小兰与未婚夫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所以两人之间的感情基础不是很好。当年4月份的一天,王水生和叶小兰再次发生口角。叶小兰认为两人尚未结婚,不愿意给王水生洗衣服。第二天,当叶小兰在茶园采茶时被王水生压在身下,残忍地挖掉了她的双眼。之后,王水生被判处死刑。然而,19岁的叶小兰正值青春大好年华,从此却失去了光明。
婚姻不幸
虽然叶小兰成为了盲女,不过生活并没有让她绝望。失去了心灵的窗户,有一位叫刘刚的男人走入了她的世界。刘刚承诺会带着她去大医院医治眼睛,所以最后她跟着刘刚走了。最终,叶小兰也只能接受现实,安心与刘刚过日子。俗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刘刚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他不仅好吃懒做,还沉溺于打牌。叶小兰的母亲忍无可忍,与刘刚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刘刚居然撇下叶小兰和孩子独自离去。叶小兰和孩子就住在娘家,可是哥哥嫂子却嫌弃家里多了两张吃饭的嘴巴,经常指桑骂槐。不幸接连而至,不久哥哥身亡,嫂子急急忙忙留下孩子转嫁给了别人。此后,家里的生活就更加困难了。(为保护隐私,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家暴噩梦
这下,垂涎叶小兰美色已久的赵志强终于等来了机会,顺利地与其完婚。但对于叶小兰来说,更大的噩梦才刚刚开始。2001年,她在赵志强老家与其一起生活。而赵志强的家境是非常贫寒的,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啊。3间土房就是他的房产,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条件实在娶不到老婆,估计他也不会迎娶已经失明的叶小兰。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赵志强不但没有怜惜苦命的妻子,反而对其暴力加身。叶小兰怀孕5个月时,他因为琐事对其大打出手。赵志强拿着镰刀在叶小兰腿上拍得啪啪响,恶狠狠地说:你今天要是小产了,我就把你的头割下来。有了两个孩子后,叶小兰的境况不但没有改观,反而遭受了更大的屈辱。赵志强对她实施暴力不说,有时还将她囚禁在屋子里,偶尔才能到院子中放放风,这待遇和监狱又有什么区别呢?
盲女的反抗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人的承受能力总是有一个极限,当极限被突破时,必定会在沉默中爆发。某日晚上,叶小兰因为身体不适向邻居讨要了点烟叶,赵志强感觉非常没面子,回去把叶小兰打得动弹不得。叶小兰睡下后,她听到家里有磨斧子的声音。赵志强做了个梦,所以怀疑叶小兰想害他,于是将一把斧子和一根绳子抛在叶小兰面前,并阴沉地说:今天晚上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你拿着斧子自杀,一条路是上吊自杀。否则,所有的人包括孩子还有你的家人,谁都别想活。说完,他径直呼呼大睡。叶小兰摸着冰冷的斧子和绳索,她颤抖了大半夜。鸡叫三遍时,她想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赵志强和她之间,必须得有一个人死。她抄起斧子,循声对准赵志强头部连砍了16下才停下来。
枯木逢春
叶小兰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的生活,对她而言反而觉得很舒适。因为,监狱里没有家暴和囚禁,生活很安稳平顺。有人劝她不要急着出去,因为她的现状出去还不如待在这里。但是,作为母亲,叶小兰还是一直挂念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出狱后的她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面对现实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这次,她结识了一位男朋友,也是盲人,两人在一家盲人按摩店工作,日子过得是其乐融融。
刚哥说法
关于此事,刚哥将对以下三个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1、叶家如果退婚,收取王家的彩礼是否要退还?答案是肯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叶小兰与王水生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其收取的彩礼应当予以退还。
2、王水生只是故意伤害,为何会被判处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特定功能器官,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比如挖眼睛、反复伤害击穿耳膜等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因此,王水生虽然是故意伤害罪,但是仍被判处死刑。同时,叶小兰还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3、叶小兰连砍16斧子杀死赵志强,为何仅仅判了12年有期徒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规定,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志强平时对于叶小兰的暴力行为,对于该案的发生具有极大的影响,因而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叶小兰属于激愤杀人,理应从轻从宽处罚。同时,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加上叶小兰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结语
一个漂亮的花季少女,就这样走过了悲惨的前半生。仔细琢磨,这些悲剧本来可以避免的。如果不是哥哥需要王家的彩礼去给自己娶媳妇,叶小兰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如果王水生的控制欲没有这么强,叶小兰被挖双眼的悲剧也不会发生。如果她对刘刚的情况多一些了解,而不是因为他答应医治眼睛就嫁给他,就不会有懵懵懂懂的第一次婚姻。如果赵志强能够信守他娶叶小兰时的承诺,善待而不是家暴她,就不会有惨死的结局。人生没有彩排,对于婚姻大事务必慎重,草草应付只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恶果。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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