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当开工大吉,5折封顶
有效期: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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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编整理了最近最高院发布的《2021版〈刑诉法解释〉新旧对照表》以及民法典全文、新旧对照及相关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向本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刑事诉讼”“民法典”即可提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02-17)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提升群众诉讼体验,制定措施如下:
1.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渠道,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统一两级法院立案申请材料清单指引,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确保"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
2.优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尊重当事人意愿,除应当先行调解的纠纷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直接予以立案登记。诉前调解中,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调解的,即转立诉讼案件。对无正当理由超过1个月调解不成的案件,转立诉讼案号,避免"久调不立”。
3.依法实施诉前保全制度。对利害关系人诉前调解阶段提出的保全申请,依法按照诉前财产保全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依法作出决定。畅通保全异议渠道,做到"该保才保""应保尽保"。
4.优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受送达人超过2小时未查阅的,通过人工或智能AL系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予以提醒,在短信中设置超链接,确保一键点击查阅文书;当事人或代理人明确要求提供纸质法律文书的,免费提供法律文书自助打印或邮寄纸质法律文书等服务。
5.实行诉讼费用主动退费。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的案件,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主体、数额明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内部退费流程,实现诉讼费"在线退费""应退尽退"。
6.优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对通过12368热线话务员未能即时解决的诉求,推送短信告知来电人诉求转办进程,对诉求解决情况实行眼踪回访、满意度调查;对因高峰期占线未接通的来电当日完成回找,做到群众来电接听率100%,诉求回应率100%,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依法依规签发律师调查令,确保全面、准确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切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优化电子卷宗系统功能,有效满足案件代理人复印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需求,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
8.健全与代表、委员及律师协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避免信息不对称。建立两级法院与律师协会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听取律师协会对全市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事件起因是:
1月8日,两份关于深圳某律所律师蒋某袭击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况报告在网络流传,引发律师圈热议。
其中,落款为1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关于蒋某袭击龙岗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情况报告》显示,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某,于1月4日15时20分许到龙岗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号诉前保全窗口要求做诉前保全。
网传法院《情况报告》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其案件不符合诉前保全紧急性,因其已提交立案申请,已为其联系立案审核人员尽快处民初案号,立案后可在诉中申请保全。”报告称,后蒋某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翻越立案窗口,袭击该名工作人员,手抓工作人员头发撞击工作台。后被在场的安保人员及其他窗口人员制服,“此后蒋某仍不知悔改,并称可携带凶器制造伤人事件。”
通报还称,现蒋某已被新城派出所带走接受调查,受伤的工作人员已前往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做验伤。
与此同时,一则落款为“管委会”的《关于深圳蒋某律师舆情事件通报》也流传开来,疑为涉事律所内部通报。通报称,在前述情况报告流传后,该所第一时间向总所报告了该事件,并成立了舆情处理小组。
该份舆情通报疑似透露了蒋某打人的原因。通报称,深圳律所该事件起因是:2022年末,深圳龙岗区法院因立案压力过大,就新立案件采取了同意先进行诉前保全,于2023年1月1日后再行立案的方式,鉴于此,蒋律师已联系保险公司并通知当事人交纳了保险费,于2022年12月27日前往龙岗法院做诉前保全,但被告知执行法官全部感染新冠无法办理,需元旦后办理。
“元旦后,法院政策再次发生了变化,要求先立案,交诉讼费后申请财产保全。目前猜测是这个原因导致蒋律师情绪失控。”该舆情通报称。
深圳律师协会官网信息显示,蒋某于2005年2月1日取得律师资格证,2007年7月1日取得律师执业证,2018年7月10日在深圳开始执业,业务专长为外商投资、公司收购和国际贸易。
1月9日下午,媒体先后致电龙岗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王某、副庭长罗某核实事件相关内容,得到的回复均是:无法私自接受采访,需致电深圳中院公共关系处问询。随后,媒体致电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工作人员称需向律所负责人汇报后再作出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应。
龙岗区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确有蒋姓律师殴打法院工作人员一事发生,但不清楚具体情况。龙岗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蒋某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深圳律协官网信息显示,天驰君泰(深圳)律所设立时间为2011年11月01日,主管机关为南山区司法局。
深圳律协秘书处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称,关于此事件情况,协会有关部门和领导都还在调查中,现在还没有任何结果可以告知,之后结果公布方式需要等领导做决定。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称,该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具体内容无可奉告。
1月9日18时许,媒体再次登录深圳律协官网以及涉事律所官网发现,已经无法查阅到蒋律师的相关执业信息和个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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