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其中,现任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副书记(兼)梁仲,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学历破格),其公示信息中“学历学位”一栏显示为中专

网络公开信息显示,梁副书记是个学习型干部。

1988年7月,长沙民政学校民政专业中专毕业后,他一边工作一边抓紧学习、持续学习。

1989年7到1991年5月,参加北京社会函授大学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湖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之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梁副书记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而没有这两个阶段的学历。但是其教育经历显示他参加了大专、本科学习,其学历为何还是中专呢?

深海官察以为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虽然参加了学习,但并未获得专科、本科学历;二是虽然获得了专科、本科学历,但学历证书并未获得教育部门的权威认证。

因而,梁副书记的学历依然是中专,虽然学位已高至博士学位。

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梁副书记应该被组织部门最终确认为中专学历。其拟提任正厅显然不符合上述第(四)款之规定。不过,对于优秀干部,该条例有专门的救济条款:破格提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

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梁副书记肯定有符合以上破格提拔的特别表现。湖南省委组织部门不因学历门槛而耽误一位优秀干部的前途,其不拘一格用人才之胸襟让人点赞。

“不唯文凭看水平”。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和不唯经历,,绝不是降低标准、降格以求,恰恰相反,它更强调的是唯才是举。

其实,从这事可以看出,湖南省委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要求是严格的。稍微放宽一点理解,拥有博士学位的梁书记提任正厅可以不算破学历之格。条例中规定也只是说“一般”嘛。

所谓破格提拔的“格”,实际上主要是指工作履历和任职时间上的“格”。比如,提任县处级干部不具备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经历;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任职不满3年。

破学历之“格”的比较少见,但同样属于破格提拔范畴。

在公务员逢进必考、大学扩招之后,干部提拔破学历之格的情况将会成为历史。

梁仲,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湖南宁乡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

现任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986.09-1988.07 长沙民政学校民政专业中专学生

1988.07-1989.04 长沙第三机床电器厂职员

1989.04-1992.09 湖南省长沙市民政局机要室干部

(其中:1989.07-1991.05北京社会函授大学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大专学习;1990.09-1992.07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2.09-1995.10 湖南省长沙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副科长

1995.10-1995.11 湖南省长沙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

1995.11-1997.03 湖南省长沙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副科长

1997.03-2001.04 湖南省长沙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科长

(其中:2000.09-2002.07湖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04-2003.04 湖南省浏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其中:2002.09-2005.12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3.04-2006.04 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4-2007.01 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7.01-2011.06 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06-2016.07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

2016.07-2016.09 湖南省长沙市委副秘书长

2016.09-2021.08 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08-2022.05 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2022.05-2023.01 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23.01,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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