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严防严控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春季开学前后,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96家,托管机构食堂7家,学校食堂食品供货商3家、学校周边餐饮店7家、学校周边食品流通店9家。其中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共下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通过检查,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状况良好,从业人员均已通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同时,也发现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改正,并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下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在开学前一周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教育部门深入到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规范食堂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稳定推进“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完成广西餐安APP人员培训等。加大力度排查学校周边固定门店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隐患。

深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同时广泛开展《反食品浪费法》法律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减少食物浪费,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

下一步,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职能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做好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采用“回头看”方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杨再申、韦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