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的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JYCZ202302515,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30251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JYCZ202302515
采购项目编号:JYCZ2023025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4490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物业服务 449000.00 449000.00 6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同时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②、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09: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3月3日09:30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