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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揭阳普宁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
向群众征集在逃人员线索
据通告,普宁市公安局决定对普宁市户籍逃犯和普宁市公安机关立案的200余名在逃人员予以公开悬赏通缉,并敦促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在逃人员线索,凡在2023年1月29日至6月30日期间,提供线索并协助普宁市公安局抓获逃犯的,每抓获一名普宁市公安机关立案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每抓获一名外地立案的普宁户籍逃犯的,公安机关将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663-110、0663-2211137
来信地址:普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悬赏通告中含9名涉毒在逃人员
名单如下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这些涉毒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民禁毒,人人有责
如发现涉毒人员或行为
请积极举报!
公安机关也敦促涉毒逃犯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普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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