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特色品牌,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打造健康和谐消费生态,提升消费者线下购物体验,破解困扰消费者多年的线下购物退换难题,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托,以支持消费者行使“后悔权”为切入点,持续大力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

将法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责任,向商家自主承诺扩展,向线下实体店延伸,向十五天、三十天延长,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全面助力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为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正向引导作用,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户提供参考,本市10123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单已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全文如下:

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督促经营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现将天津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统计截至2022年底。

注:在商户承诺的品类和期限内,商品保持完好或不影响二次销售条件下,消费者可到商户凭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无理由退货。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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