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尽快撤销312国道蓝小公路蓝田收费站。
陕西省12345近期回复:依据陕政函[1998]219号文件,自1999年1月1日起,对通过蓝小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截止2028年12月31日,收费期限30年;截止目前未接到任何关于撤站停止收费文件。
来源:人民网本微信平台由陕西承宽律师事务所陈文龙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有侵权行为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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