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何庆领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旭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敏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

汤晓静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王旭同志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徐敏同志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局长)职务;

赵起越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接受:

陈卫平同志辞去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2月21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实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维军、王咏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鹏,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2023年度工作目标,通过人事任免事项。马实忠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作为监誓人,新当选人员面对国徽庄严宣誓。(来源:灵璧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