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车同行

宜宾拚车平台。点击下面关注,弹出群二维码。广告合作:19140372037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违规野外用火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要求,决定在森林防火期内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类型

(一)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二)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的。

(三)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的。

(四)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的。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放孔明灯、打火把照明的。

(六)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的。

(七)擅自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挖掘、施工作业的。

(八)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的。

(九)年幼、有智力障碍等特殊人群在森林防火区内玩火的。

(十)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31-3322110 、0831-3270051

刘警官:13890929552

叶先生:18990915222

三、奖励措施

凡提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行为人的,由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四、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