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下酒杯的手
会不会接着去握方向盘
切勿侥幸
忻州公安交警整治酒驾从未停止
无论白天黑夜 无论风里雨里
总在大街小巷等着
酒后开车的驾驶人
2月22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3起
下面曝光其中忻府区的3起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月21日,忻府区曹张高速口。
刘某生驾驶晋HX433*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路巡警大队依法对张某生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月21日,忻府区前进街。
杜某程驾驶晋HF1116*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大队依法对杜某程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月21日,忻府区忻师西巷。
刘某强驾驶晋HD0511*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大队依法对刘某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忻州交警在此提醒
饮酒后注意力不集中
判断和思考能力降低
容易忽略道路上的行人、来车、信号等
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一旦被查处
后果如下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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