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下酒杯的手

会不会接着去握方向盘

切勿侥幸

忻州公安交警整治酒驾从未停止

无论白天黑夜 无论风里雨里

总在大街小巷等着

酒后开车的驾驶人

2月22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3起

下面曝光其中忻府区的3起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月21日,忻府区曹张高速口。

刘某生驾驶晋HX433*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路巡警大队依法对张某生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月21日,忻府区前进街。

杜某程驾驶晋HF1116*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大队依法对杜某程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月21日,忻府区忻师西巷。

刘某强驾驶晋HD0511*号小型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检仪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古城大队依法对刘某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忻州交警在此提醒

饮酒后注意力不集中

判断和思考能力降低

容易忽略道路上的行人、来车、信号等

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一旦被查处

后果如下

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