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将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3、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我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4、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5、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主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6、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没有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23年12月31日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可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须在申领首次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