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作为解放军在地方上设置的一级重要军事组织,既是各省委的军事工作部门、也是各省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在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军地协调联系、民兵队伍管理等方面职责重大、作用突出。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省军区经常要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打交道,同样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需要省军区的大力支持,所以二者往往会互派主要军政领导进入对方党委班子担任要职,方便工作联系。例如,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会当选为省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或政委会当选为市委常委等等。类似的,省军区各级单位也会为地方“一把手”安排要职:“党委第一书记”。
举个例子,省军区党委按规定会设立党委第一书记、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三个职务,其中省委书记担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省军区政委任党委书记、省军区司令员担任党委副书记。这点和地方上的公安局有不同:公安局是局长任党委书记,政委任党委副书记。
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职责重大,特别是在省军区建设、军地协调发展、国防动员建设、“双拥”工作、服务军队等方面起着领导作用。所以,省委书记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正是体现了“党管武装”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也是实现党对国防后备力量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有利于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一起抓,形成“党政军”齐心协力共抓人民武装的强大合力,进而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伟大事业。
此外,类似于“第一书记”,其实还有“第一政委”的职务,例如公安部、公安厅、地级市公安局“一把手”在军改前会兼任武警部队、武警总队、武警支队的“第一政委”;但军改后,地方政府无权调动武警,各级公安部门“一把手”不再兼任武警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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