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别小瞧“半边天”

湖北省“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宣传发动和全力支持下,全村妇女姐妹踊跃投身共建幸福家园的行列,先后开展了巾帼创新行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最美庭院”创建行动、“巾帼创业”行动等四大行动,整个村庄的面貌焕然一新。(3月24日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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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妇女是家庭的源头,在家庭中起着领头的作用,妇女的光芒照耀着每个家庭的心田,是每个家庭孩儿温馨的港湾。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在家庭,家庭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妇女力量。通过解放妇女思想、激发妇女潜力、发挥妇女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民心基础。

家风体现着国风,妇女引领着家庭的家风,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诫子书》、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宋代司马光的《家范》、清代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等都是传诵一时的经典,孟母三迁、田母拒金、画荻教子、岳母刺字等故事更是脍炙人口、家喻户晓。妇女在家庭中言传身教,孩子在其中耳濡目染、春风化雨、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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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仅仅依靠精确的技术治理、制度治理和法律治理还不够,往往还需要柔性机制。女性重情感交互、文化浸润、理解包容的柔性工作特点,是制度、法律和技术等硬治理方式的有效补充,是有效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女性在与民众的交流互动中,女性“共情、细心、耐心、热心”等柔性因素,能有效助力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中最需要的互相信任、尊重、理解的关系,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柔性机制。助力实现“社会稳定”与“人民满意”的双重价值追求,进一步巩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让基层妇女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平安与和谐是整个社会平安与和谐的基石,而妇女同胞则是每个家庭的基石。而妇联组织贴近家庭、贴近生活,对妇女的需求、家庭的诉求更为了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严正家教、弘扬优良家风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发扬女性在乡村振兴、和谐社会建设和其他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理念创新。发挥妇女的作用,才能真正打造家庭的“小平安”,有效促进社会的“大平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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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别小瞧“半边天”。巾帼不让须眉,妇联、妇女在基层治理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有助于将家庭文明建设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治理效能,实现妇女发展与社会治理进步的双赢。促进家庭服务、家庭教育、家庭文明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以妇女为中心、以家庭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半边天”在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文/王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