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奖和我们大家所熟知的“诺贝尔奖”的关系都是由诺贝尔家族的成员创立的。具体情况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可持续发展奖和“诺奖”的相同之处
“诺奖”是由瑞典著名化学家爱弗雷·诺贝尔在生前立下的遗嘱,他把遗产中的一部分--920万美元作为基金,以其每年约20万美元的利息作为奖金,于瑞典于1900年6月29日专门成立了诺贝尔基金会。“诺奖”奖励那些为人类的幸福和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和学者。
可持续发展奖是由2007年的诺贝尔家族掌门人迈克尔·诺贝尔与其他三位家族成员在瑞士成立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该基金旨在为世界环境和生命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并在2022年设立了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
也就是说,两个奖项的共同之处就是都和诺贝尔离不开关系,一个是根据他的遗愿创立的,另一个是他的后人创立的。
可持续发展奖和“诺奖”的不同之处
评选机构的不同
可持续发展奖是由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进行评选,而“诺奖”的评选是由诺贝尔基金会下设的五个委员会进行评选。
奖金颁发机构不同
可持续发展奖是由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进行颁发,而“诺奖”的奖金是由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皇家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各自奖项的颁发。
影响力不同
“诺奖”的六个奖项应该是世界各自领域最高的荣誉,所有各自领域的科研人员一生的目标几乎都是奔着诺奖而去的。
而可持续发展奖相对就差很多了,虽然他也有着“诺贝尔”的名称,但其影响力比起“诺奖”差距就太大了。
可持续发展奖成不了下一个“诺奖”
目前的“诺奖”就已经有六个奖项了,分别是物理学、化学、医学或生理学、文学、和平事业、经济学。
之所以成不了下一个“诺奖”,虽然这个可持续发展奖也是在瑞典颁发,但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的注册地却在瑞士,如果想成为下一个“诺奖”,只能先把总部迁到瑞典,再等待后续的可能。
“诺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诺贝尔基金会的事情,已经成为瑞典国家的事情,甚至还被写进了瑞典的一些法律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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