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J2023-Q-G-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产一切险:保费费率≤0.2‰;公众责任险:保费费率≤1‰;车辆保险(其他车辆):自主定价系数≤0.95;车辆保险(自卸货车):自主定价系数≤1.35。,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的五年内,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
①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
②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
④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⑤承诺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在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
上述情况如经查实,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
2、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如供应商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须在苏州地区有注册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3-Q-G-004。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财产一切险 保费费率 ≤0.2‰公众责任险 保费费率 ≤1‰车辆保险(其他车辆)自主定价系数≤0.95车辆保险(自卸货车)自主定价系数≤1.35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本次采购包含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和机动车辆商业险及交强险。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3)服务要求:统一实行24小时接报案、24小时查勘、8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24小时投诉服务、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在保险期限内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本项目客服专员。
(4)验收要求:标的物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保险开始日期以招标人投保日期为准。
本项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