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盐城某部2023年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WJSYC-F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2023年度总预算经费约7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核算基准价的90%,报价超过核算基准价范围的投标文件当场退回。【核算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配送产品核算基准 价每一周一核准,为被核算的当周(如遇周末未公布价格的,调整为下周核准)及当月最后一次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yancheng.gov.cn公布的民生价格的为准,如 所配送产品在被核算的当月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民生价格网站中查询不到, 则以核算当日九家组伙单位驻地(盐城市区、大丰、盐城监狱、东台、阜宁、滨海、响水、 射阳、建湖)农贸批发市场或大型超市询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货款=实际供货量×核算 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支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 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 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集 中配送的副食品供应商应具有工商税务部门确认的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需基本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 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
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