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四川宜宾,一名男子在自家的鱼塘中电鱼,并将自己电鱼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有网友看到视频后,向当地警方举报了该男子。警方对该男子电鱼的行为作出罚款500元并没收全部的电捕工具的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禁止电鱼,自家鱼塘也不行。

宜宾公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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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网络引起广泛讨论。

2023年2月26日下午,@翠屏公安 对此发布通报称,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负责人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市局已责成分局加强对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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