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不久
红嘴鸥们就要离开昆明了

可在这观鸥的最后时节里

还是有不少游客

向小精灵们伸出了“黑手”

那些不幸被抓的小精灵们
也显得惊慌失措

花式观鸥搞怪吸睛
文明观赏拒绝伤害

从市民拍摄的画面中可以看到,一名彪形大汉依靠在围栏边,不一会儿突然伸手抓住一只海鸥,面对突如其来地“擒拿”,小家伙似乎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只见该男子紧紧抓住它的翅膀,还不断向旁边的朋友炫耀。男子似乎很是洋洋得意,可看到这一幕的张先生却是愤怒不已。

目击者 张先生:“那天傍晚吧,他在抓海鸥玩,可能是想抓了好好喂它吧,感觉对动物不应该这么残暴吧,然后说的话我也听不懂,应该不是普通话,理性观鸥嘛 。如果是喂面包就抛起来,或者让海鸥自己去叼,不应该去抓它的。”

手抓海鸥的游客可不止这位老兄,近日还有市民拍到几位阿姨强行抓着海鸥拍照,照片中的她们笑得合不拢嘴,海鸥却是痛苦不堪。

还有的人则是手持香烟等待海鸥进食,甚至还将视频发到了网上炫耀。可是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获得大家的“点赞”。

游客:“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应该保护海鸥,用那些东西是要伤害到海鸥的,我们首先是要保护它们,要爱护它们,用新鲜的面包喂它们,自己是带了什么东西来 面包、安全健康。

游客:“这种行为肯定对大自然,这些动物肯定不好的,还是要很文明的给它食物 不要用手来触摸它。”

游客:“我们应该不要轻易地拿手抓它,给它带来伤害。”

上午记者在海埂大坝走访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不文明的观鸥行为。

为了让小精灵们能在昆明留下美好的记忆,建议游客们选择安全文明的观鸥姿势,既为海鸥的健康考虑,也为自身的安全负责。

海鸥是我们的朋友

爱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 相关法律规定 ·

红嘴鸥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6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违反相关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据情节,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市早在2008年就颁布了红嘴鸥保护通告,里面就包含诸多禁止行为,包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伤害、捕捉、猎杀和买卖红嘴鸥。律师表示,抓鸥取乐、拍照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当事人可能会被旅游主管部门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最长时间可达5年,对个人出境、出行、征信、旅游均会产生负面影响。

8099999记者报道

编辑:马春燕

编审:李菁

终审: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