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在秦汉时并不叫战俘,较常被称为“虏”或者“生口”。

《史记》中称“虏”居多,《汉书》中称“生口”居多。

此外还有卤、讯、丑等多种称呼。

由此可见,古时对战俘的称呼也是在变化的。

其处置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关于战俘的处置方式,似乎像白起般活埋45万战俘,或像项羽般坑杀20万秦军,才是广为所知的方式。

然而翻开历史,除了这惨绝人寰的处置方式外,还有更多的人道色彩在。

对不幸被俘的士兵而言,何处是活路

秦始皇统一六国,标志着华夏大地上开始了封建制。

但这并不意味着奴隶制已经消失。

相反,作为一种自远古流传下来的制度,奴隶制在人民生活中仍有着广泛影响。

秦汉对战俘的处置方式之一,即是变作奴隶。

《史记》记载汉初大将季布就曾被变卖为奴,“数岁别去,而布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

《资治通鉴》载西汉著名谏臣汲黯直言:“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皆以为奴婢,赐从军者家,卤获因与之,以谢天下,塞百姓之心。”

所得胡人即战俘,卤获物即战利品。

汲黯向汉武帝直谏“战俘应该作奴隶赏赐从军者,卤获物也应当一并赏赐”。

即,明确表示秦汉时将战俘作为战利品,赏赐给将士充当奴隶,是再正常不过之事。

这反映出古代社会刚建立封建制王朝时,奴隶制仍广泛存在的现实。

同时也暗示了自由民的愿望,即拥有奴隶在内的战利品。

这种愿望也曾被当作激励手段,公然在战争中用来激怒敌人。

汉宣帝时在攻打西羌的战争中,有人提出可“夺其畜产,虏其妻子”。

虽然这个计策被当时的麒麟阁功臣赵充国否定。

但仍侧面透露出奴隶制对俘虏处置的影响。

有学者考证,在战争中,俘虏最初是被吃掉,逐渐演变为祭品,再至后来当奴隶。

这种占有俘虏劳动成果,而非直接杀掉的处置方式,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下的相对进步。

此外在俘虏不产生劳动成果,又没有被直接杀掉的情况下,往往是被囚禁。

囚禁或许是为了羞辱对方,或许是碍于对方地位而无它法。

前者在《汉书》中有例,单于囚禁汉使者郭吉于北海,令其牧羊以活。

后者有秦末燕国囚禁赵王。

由于赵王地位高卓,燕国以其为要挟索要割地。

二者都非就地格杀或发卖为奴。

相比于以上两种处置方式,给俘虏自由身份,又能激励其生产的手段——“迁徙”,则有更大益处。

同时这也是处置俘虏数量占比较大的一种方式。

因其主要用于主动归降人口,或者是没有参加战争的普通民众。

这种处置方法更适合广泛使用,既能安置俘虏,加强生产,又能预防再次发生暴乱。

公元前110年,东越民众杀其君主投降大汉。

汉武帝面对东越的降众,采取的就是迁徙的处置办法。

其下诏“迁其民江淮间”,将东越空置起来,使之无法利用当地险阻的地形再次发动叛乱。

迁徙这一处置方式不只是君主的权力,中央大小官员和边地官员将士都有权利如此安置降众。

《史记》记载大将军卫青曾把匈奴分散迁徙至边境五郡。

朝廷随后封这些降众所在地为属国。

东汉时,吴汉在平定成都叛乱时,将作乱将领斩杀后,使其党羽迁徙至长沙、南郡等地后才返回中央。

如此做法既分散了俘虏人口,又补充了边塞建设需求,可谓益处多多。

除以上三种较为常见且适用于大多数俘虏的处置方式外,另有适用于少数俘虏的处置方式。

如作为谈判筹码、笼络为官。

项羽曾虏刘邦父亲与吕后,以二者为要挟,企图让刘邦退兵。

虽最后没能达成目的,但此举证明了俘虏的另一价值所在,即作为谈判筹码。

《汉书》记载王陵母亲被项羽俘虏。

以此为筹码,项羽想招降王陵。

显而易见,如此处置这些俘虏是囿于身份,让其发挥出更大价值。

笼络为官这种处置方式也是适用于少数有身份、有能力的俘虏。

西汉时匈奴日逐王主动投降于汉,汉宣帝封其为归德侯。

匈奴内乱中,太子于单逃往大汉,汉武帝封其涉安侯。

如此对待敌方主动归降人员,既利于招降,又使这些俘虏充分发挥自身价值。

不仅秦汉中原王朝有如此分封少数民族诸侯的例子,周边王朝同样有如此对待汉朝降将。

《史记》记载西汉异姓王卢绾不堪吕后猜忌,主动降于匈奴,得到优待,被封为东胡卢王。

除了以上的五种较为正常的方式外,最极端的处置方式就是杀俘。

最极端的处置方式——杀俘

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

在其横扫六合的过程中,主要战略就是消灭敌军的有生力量,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杀俘。

史书上记载秦军杀俘的史录不在少数。

《史记》中记载:秦惠文王“斩首八万二千”、“斩首万”、“斩首八万”等等。

汉朝可分为西汉与东汉,西汉时期的杀俘行为主要在楚汉之争时。

《史记》载:项羽久攻襄城不下,至破城时,将顽抗士兵全部坑杀。

刘邦在称帝后,同样有杀俘行为。

如面临异姓王的反叛时,下令“夷三族”,毫不留情地诛杀俘虏。

相比西汉,东汉时期杀俘现象更多。

有单独的少数将领被杀,如《后汉书》中记载的:“甲子,前将军邓禹……大破之,斩其将刘均”、“建义大将军朱祐……斩其将张成”等等。

有集中的大量战俘被杀,“斩其酋豪,首虏万馀人”、“遂斩梁龙,降者数万人”等等。

如此频率,远超西汉。

在这大量杀俘现象的背后,潜藏着一定的目的。

从战争中获取俘虏,将其作为祭品献祭给神灵,祈祷佑护。

这是一种古老的处置方式,也蕴含着一定的目的。

即祭献上天,渴望庇佑。

至秦汉时,社会生产力已经有了大发展,以人祭天已较为少见,但还存在着个例。

卫律投降匈奴后,趁在位单于的母亲生病之机,他买通巫师,让其谎称病因是去世的单于在发怒。

前单于在位时曾发誓一定要活捉李广利来祭神,而此时贰师将军李广利已投降匈奴,正在其麾下。

现在位的单于相信巫师之言,圆前单于之愿,杀了李广利用来祭祀。

不过在杀俘行为中,以祭祀为目的的还是较为少见的。

大量杀俘最主要的目的是震慑敌军,同时削弱对方力量。

《史记》中记载少年战神霍去病面对不愿投降的匈奴,采用的即是杀俘的方式。

王莽同样是选择杀一儆百,将不顺从的人都杀掉。

《后汉书》记载班超面对西域时,也是杀不投降者和反叛者,安抚投降者。

把虏来的敌方将领杀掉,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使余者主动投诚。

汉朝往往以此震慑敌军,同时招降异族。

结语

面对俘虏,不论哪种处置方式,在战争中都是为战略目的服务的。

无论是给予战俘活路,还是无情的坑杀俘虏,都有其目的。

相较于夏商乃至春秋战国时期将战俘直接杀死居多的处置方式。

秦汉时无论是将战俘变作奴隶,亦或迁徙、囚禁还是作为谈判筹码,都有了巨大的进步。

战俘的作用越来越多,处置方式也越来越人性化。

虽然这些方式总体而言不如现代文明,但已经反映出当时古人思想上的进步。

他们更加发掘战俘身为人的价值,以及其身上的体力、脑力价值,而非仅仅将其作为战争机器,以屠杀为主。

参考文献

《史记》

《汉书》

《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