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雕(方城石猴),河南省方城县传统美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方城石猴是以滑石为原料的一种民间石雕艺术,主要流传于河南省方城县,因主要雕刻猴子形象而得名。方城石猴据传起于宋代,有据可查的历史可追溯到清代光绪年间。方城石猴作品有单猴、双猴、母子猴、猴背猴等多种样式,都与方城县当地民俗相合而表现出吉祥的寓意。方城石猴作品造型古朴,粗犷稚拙中别见质直率真,显露出淳厚的地方色彩和浓郁的乡土气息。
2008年6月7日,河南省方城县申报的石雕(方城石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Ⅶ-56。
方城石猴产于方城县独树镇的砚山铺村,它采用一种黄白色天然石料雕刻成型,再用红、黄、绿、黑四种颜料勾画而成,故又称“画成猴”。相传方城石猴源于宋代,有据可查至少追溯到清光绪年间,由当时的主要代表人物王建奎代代传袭下来。
方城石猴开始以玩具的形式出现,后民间艺人为了便于出售逐步赋予它一些民俗文化内涵,俗称“好时候”。早期方城人雕石猴主要是为生计,而且出售的时机大多选在过年时候和每年的庙会。这些小石猴身上钻有小眼儿,赶庙会的农民花钱买来,穿上红绳带在身上避邪消灾,豫南、豫东一代村民把它视为一种吉祥物。来赶庙会的人购买,并相互赠送“好时候”,渴望能给自己和亲朋带来好运。
方城石猴在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发展到顶峰,由于社会风俗对吉祥、吉利、奉承之风很浓。方城石猴特有的优势显现出来,送石猴成为很多人的见面礼。特别是在中原地区,除夕和大年初一,相互赠送石猴之风更浓。以至于发展到在砚山铺村邻的许南公路边,有众多的石猴销售旺铺,供来往商人选购。更有客商直接到砚山铺村的艺人家里,下定金,以保证买到货物。砚山铺村的艺人们不仅在砚山铺村地区销售石猴,他们也走出方城县,顺许南公路,北上许昌、郑州,南下襄樊、武汉。每年春节过后的农闲季节,他们便结队而行。有钱的推着独木轮小车,没钱的艺人用肩挑行李、原料和工具。一次肩挑原料一百余斤,他们边刻边卖,每个石猴重约一两,这样一趟外出能刻售石猴近千件。
来源:南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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