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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招生
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一、报名报考时间
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2023年起,我区自学考试考点恢复在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附表1),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不再增设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进行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一)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二)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三)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具体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需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咨询服务
请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报名期间如遇疑问,请致电报名报考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咨询电话见附表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5日
附表1
附表2
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考)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部署,受疫情影响延期的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至23日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仅安排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未安排的2022年下半年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三、考试考区
本次考试仅安排在乌鲁木齐考区组织实施,所有报考考生均需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仅限于2022年10月前在“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监所管理及公安管理专业考生报考。
五、报考时间
2023年3月23日11:00—24日18:00
六、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点击“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考交费。
七、有关政策
2022年10月已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确因考试延期导致2022年下半年无法毕业,可在2023年上半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需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申请开具等同于2022年下半年毕业证书效力的证明。
八、咨询服务
报名期间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乌鲁木齐市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91-88101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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