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基层社会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必须凝聚各方面力量,创新基层治理体制,培育形成良好的基层治理生态。大大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围绕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一系列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利益关系更加多变,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更加凸显。为此,要从协同共治、制度保障、科技赋能、队伍优化四方面入手,解锁基层治理“四化”密码,推动基层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推进基层治理社会化,需要坚持协同共治,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社会化就是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一方面,要促进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发展。引入市场力量,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为企业打造品牌项目、特色项目等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形成良性竞争局面。另一方面,要充分激发群众自治活力。群众是基层治理的主体,要瞄准群众急难愁盼,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上来,引导基层治理从“单打独斗”走向“全员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需要强化制度保障,拉紧基层治理“警戒线”。强化保障,制度先行。首先,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不同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社会组织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权、治理权的实现。其次,“法立贵乎必行”,要强化执行落实。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法律知识进村进社区,引导群众主动知法、扎实懂法、自觉守法;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执行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机制,建立专业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保障制度高效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