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核心城市建设 促进城镇群的发展
为解决城镇化水平偏低、城市规模偏小、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等问题,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口和产业集聚的目标,要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
按照“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分类指导、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依托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具备一定条件的产业聚集区,积极谋划一批较大的产业聚集区,有序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在支持产业基础好、具有知名品牌并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乡镇设立产业聚集区。凡新建或搬迁企业原则上全部进区。
通过城市互动发展,提升城市发展的层次,进而可以辐射带动周围城镇的发展,提高主要城市在城镇体系中的地位。依托农业发展中心,农副产品集散、深加工是小城镇发展的重点,这对完善城镇体系至关重要。另外,西部地区的城镇发展相对滞缓,主要应采取增长级模式发展,促进条件较好的、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城镇作为区域城镇的主要载体。
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围绕壮大中心城区,发展中小城镇。按照各自特色的产业定位,围绕打造以旅游业为统揽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休闲旅游、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以重型装备、汽车零部件、船舶修造、高速铁路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建设一批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以休闲度假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旅游,带动城镇群的发展。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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