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末,在协商经营场所搬迁至汽车城时,向阳二手车市场的几十位商户与市场管理方签了一份免除两年管理费的合同,合同中有“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免费出入”的约定。

商户反映,合同签完没多久,向阳二手车市场又开始向商户收取服务费。

商户们认为,市场管理者这种做法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市场管理者则表示,因合同对市场的权益缺乏必要保障,已经解除该合同。

市场搬迁时签合同 约定免除两年服务费

2月25日,一位经营二手车的商户反映,向阳二手车市场违反合同约定,说好的前两年免管理费如今不再履行了。

据该商户介绍,他在向阳二手车交易市场做二手车生意,去年11月份,市场管理者通知商户,经营场地要搬到汽车城二手车交易市场。

这位商户告诉记者,当时有不少商户都对此表示反对,为了动员商户同意搬迁,向阳二手车市场和汽车城二手车市场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商户签了一份合同。

合同中的第一条便是,甲方负责为乙方——原向阳二手车市场商户提供车辆交易场地,并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免费出入。

据这位商户介绍,对于经营二手车的商户来说,市场如果能免除两年的服务费,确实是省下了一笔不小的开支。有了这个条件做保障,大家最终都同意搬迁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这位商户向记者提供了由向阳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汽车城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共同盖章、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合同。

记者看到,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

市场重新收取服务费 不交费不许开车出场

据商户介绍,前段时间市场又开始向商户收取服务费了。

按市场管理人员要求,商户每有一辆车成交从二手车市场开出,都要交200元服务费,市场门口每天有专人看守,有交易车辆开出,就会来收取费用。如果商户拒绝交钱,车不许开出二手车市场。

商户称,虽然大家对于市场重新收取服务费一事难以接受,但是,为了维持正常经营也只能交钱。

商户表示,大家手里都有合同,但市场方面就是不履行,合同现在形同“废纸”。

市场管理者称 合同有损市场利益已解除

2月27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汽车城二手车市场负责人胡经理。

胡经理表示,虽然这份合同上有汽车城二手车市场的公章及其本人的签字,但这件事的主要矛盾是发生在向阳二手车市场和商户之间,与汽车城二手车市场没什么关系。

胡经理称,汽车城二手车市场的协议方是向阳二手车市场,而不是向阳二手车市场的商户。另外,服务费也是向阳二手车市场收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向阳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经理。

刘经理对记者说,当初与商户签这份合同时,正处于市场搬迁的特殊时期。当时,是商户起草了这份合同拿来让他签字,同时还表示,签了合同就可以随市场搬迁,否则就不搬,为了让大家顺利搬迁,他甚至都没仔细看合同条款便签了字。

刘经理认为,在那种特殊情况下,合同并不是自己自愿签订的,而是情势所迫。

刘经理告诉记者,商户们起草的这份合同,对向阳二手车市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是一份不合理的合同。

刘经理表示,如果按照商户的要求,前两年市场提供了免费服务,但两年过去后商户都撤走了,市场的权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刘经理说,他特意查看过《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他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份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于是,市场在开始收费前一周向各商户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

刘经理也表示,针对此事,向阳二手车市场还为商户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缴纳保证金。因为向阳二手车市场与汽车城二手车市场签的合作协议是8年,所以,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的商户在该市场经营满8年时间。为了确保商户享受了免除两年服务费后不撤离,可以向市场缴纳保证金:每个小车位5000元,每个货车位10000元。每经营满一年,市场会向商户退还八分之一的保证金。

但刘经理称,由于没有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所以只能以收服务费的方式来保障市场的权益。

另外,刘经理还表示,现在每辆车200元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已经比原来的400元少了一半。

律师说法:合同不能随意解除

针对此事,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表示,向阳二手车市场与商户的这份合同不能随意解除。

秦岚律师称,该合同中没有赋予向阳二手车市场管理者单方合同解除权,即便是合同赋予解除权的,也应当是在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解除权。

另外,秦律师表示,如果是未经对方同意即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作为商户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