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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351国道、岷东大道南段、顺江大道等处启用监控抓拍设备,特此通告如下:

一、电子监控抓拍点

岷东大道与遂资眉高速连接线路口

▶ 岷东大道与复兴镇路口

▶ 岷东大道与永强村路口

▶ 岷东大道与永高村路口

▶ 岷东大道与报恩村路口

▶ 岷东大道与上臾路口

▶ 岷东大道南段12KM+200M(限速80KM/H)

▶ 岷东大道南段15KM+500M(限速80KM/H)

▶ 351国道2863公里005米(限速80KM/H)

▶ 顺江大道政务中心处

二、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类型

▶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 超速行驶的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

监控抓拍设备将于本通告(今日)发布五日后启用。

四、相关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03月02日

来源: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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