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报警之后,由于不忿,把事发视频发到网上,派出所很快给出回应,不仅出具调解协议书,甚至连和解书都一切准备好,但派出所竟要求受害人删除视频,才能帮受害人继续办理此案!
这是近日发生在湖北仙桃,因店里面宠物狗没有拴绳,城管上门执法,并掌掴店主,店主报警后,当地派出所迅速给店主作出的回应。
事情的起因是店主在店内养了两条证件及疫苗证都齐全,体重不超过10斤的小型宠物犬,因为这两条宠物犬一般在店内,所以没有拴绳,但偶尔宠物狗会趁着店内开门关门的空隙溜出去。
刚好这段时间,因为当地创文,正在实施开展“无主流浪犬”专项治理,要求城管执法人员深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位置,捕捉处置在城区游荡的流浪犬、无主犬。
而店主的两只宠物犬在溜出去的时候,刚好被城管执法人员看到,于是城管执法人员和民警联合执法队,上门要求店主给宠物犬拴上绳子,而店主觉得自己养在店里的宠物犬无需拴绳,于是提出质疑。
结果城管执法人员中,一位没有身穿制服,单手插兜的城管,直接反手一巴掌甩在店主的脸上,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店主火冒三丈,顿时拿起桌上的烟缸想要和这位城管交流交流,但是对方人多势众,还是被拦了下来。
既然无法和那位城管单独交流,店主于是提出报警,但在场的那位民警却没有丝毫表示,店主无奈只能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在事后觉得不忿,就把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发到网上。
目前该事件也迎来最新后续,相关的各方也给出了自己的回应。
店主要求城管部门给自己一个说法,最起码要给他道歉。
当地宣传部门表示此事已上报湖北省有关部门,并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当地派出所,店主称他们不但出具了调解协议书,甚至和解书也准备好,但要求店主先把视频删除,才能处置打人城管和伤势赔偿问题。
事情其实很明朗,店主虽然把宠物狗养在店里,但宠物狗却会跑出去,所以没有拴绳子确实存在过错,而且打开门做生意,万一因为没有拴绳子,顾客给宠物狗咬伤怎么办,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要给宠物狗拴绳子。
至于城管打人,过错就更加无需多言,毕竟无论什么执法人员,都没有权利去打人,说好听一点就是暴力执法,说不好听的,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
但有一点让人看不明白,那就是派出所的回应,竟然提出要店主删除视频,才能为店主伸张正义,本来当时事发时是联合执法,就有民警在现场,如果派出所能很好处理该事件,就能挽回公信力,甚至还能增加威望,这下倒好,两头不着好,如果能理解其中难处的,会明白在帮忙擦屁股,如果不能理解其中难处的,是会认为是官官相护,甚至是威胁。
其实幸亏当时城管一方人多势众,把抄起烟灰缸的店主拦了下来,要不然肯定会发生流血事件,即使打人的城管被店主用烟灰缸打破头到血流满面,店主也极有可能不用受处罚。
因为关于互殴的规定,如今已经修改了,根据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辞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不管是执法也好,日常也好,遇到争执时,最好还是不要动手,不要到时被人抓住机会,使用正当防卫反击,最后可能吃亏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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