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代表称,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应该废止,瞬间引爆网络。
网友分为两派。
支持者认为,
1、罪不及妻儿,而且没有证据证明罪犯的子女就会有更强的犯罪动机。
2、相反,反而可能因为父母犯罪最后得到惩罚,子女更加向善。
3、确实因为父母的罪责影响了子女的就业,对子女是一种不公平,而且我国也有相关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就业歧视,不能因为罪犯子女就歧视他们。
4、因为连坐制度导致罪犯觉得悔改没有意义,反而更加危险,同样的子女也因为不平等待遇,逐渐的开始有犯罪倾向。
5、很多犯罪者都是一过性的,并没有对子女产生任何好处,为什么要连坐?
反对者认为,
1、犯罪分子通常会带来好处,除了偶然性的犯罪子女外,一般会持续很久,比如贪污,那子女就会享受到好处,这些好处形成了社会竞争当中的优势地位,对其他人并不公平。
2、只有连坐才能震慑让犯罪分子。毕竟人类是感情动物,出于对子女的爱,也会控制自己的犯罪行为。
3、在持续的犯罪过程中,子女很难摆脱嫌疑,因为犯罪分子的通常会独揽罪责,一人受罪,全家享福。
4、子女即使没有参与,也多少有些默认包庇的成分在。
5、子女因为父母犯罪的好处,纵然无知无意,但是知识等无法清除,只能连坐加以惩戒。
法律红人罗翔也出来谈这个问题。
罗翔认为,惩罚应该以报复为主,功利性为辅助,有罪才罚。
虽然罗翔从专业角度说了大道理一堆,专业词汇一堆。
但是,我认为法律人士就应该解决正反两派的关切点,不能一刀切,例如可以规定哪些犯罪影响子女,哪些不影响。
相信人们会理解,这些法律条文最终对公平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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