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美好。但因为部分居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大家造成了很多困扰,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更加文明、和谐、清洁的生活环境。我们倡导大家关爱流浪犬,文明养犬:
一、凡在城区范围内饲养犬只(包括土狗、宠物狗等)一律施行拴养或圈养,禁止散养。
二、养犬人应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并定期检疫;携犬出行应为犬只束链,自带洁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领,同时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三、养犬人不得放任犬只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四、除警犬、导盲犬等工作犬只外,不得携犬进入商铺、餐馆、学校、医院、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同时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凡未施行圈养、拴养、外出未牵引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对流窜在街头的流浪犬由专业人员收容至黄家村流浪犬收容基地,统一管养。
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让我们共同关注关爱流浪犬只,发现流浪犬只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董先生 电话:13614743227)进行收容,让更多“毛孩子”有家可归。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4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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