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发布对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一罚〔2023〕1022号),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共计31项违法事实,合并罚款65万元并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存在下述31项违法事实:
1.5206综采工作面皮带巷超前支护顶板范围和强度不足,采用单体+1.0Π型梁支护,超前支护段巷道宽度5.4m,仅在行人侧2m范围支设两排单体,非行人侧3.4m范围顶板无超前支护;
2.5213辅助运输顺槽有10根锚索外露长度达到350mm,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外露长度不超过250mm;有3处锚索外露段弯折破坏;
3.5206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50m范围正帮锚网支护提前拆除;
4.西翼皮带大巷消防管路每隔70m设置支管和阀门,大于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的规定;
5.2023年2月21日检查时5206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的防火门板过短,无法正常使用,煤矿未及时解决;
6.5206综采工作面、521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未采取限员措施,不能控制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
7.矿井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和材料,副斜井底部1号联络巷巷道转弯处未设置防撞装置;
8.查看调度室工业视频系统,2023年2月19日中班23:00,5213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支护第二排锚网时空顶作业;
9.《赵家梁煤矿安全责任制汇编》规定实际控制人为安委会主任,矿井未对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委会主任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0.52盘区变电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告知卡显示2023年2月5日检测人为姬飞,查询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无2023年2月5日姬飞入井记录;
11.地面变电所11号高压开关柜额定值为200A,实际整定为498A;
12.地面变电所4号高压开关柜(过负荷电流整定为498A)馈出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一回路供电线路型号为MYJY22-3X150mm2,超过该电缆长时载流量379A;
13.井下主排水泵房水泵的127V控制回路电源单回路供电;
14.煤矿一回路电源取自恒源电厂,受电设备合同总容量为7500KVA,二回路取自孙家岔110KV变电站,受电设备合同总容量为6000KVA,二回路设备总容量不满足矿井全部用电负荷需要;
15.52盘区水泵房未设置温度传感器;
16.2023年1月井下新安装中央变电所高、低压柜,投入运行前未进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
17.5213皮带运输顺槽皮带张紧电机设备外壳未进行保护接地;
18.5206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整体向运输顺槽侧下窜,回风侧端头液压支架距煤柱帮2.5m,大于《5206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1m的要求;
19.5206综采工作面第87-95号液压支架端面距1m,大于《5206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的端面距小于430mm的要求;
20.《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中缺少对大面积悬顶、浅埋煤层过冲沟、煤层厚度变化及分层特征等普查内容;
21.入井电话线缆进入副斜井口处无防雷措施;
22.矿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机电副总每周需到中央变电所巡查1次,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无机电副总的巡查记录,矿井未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3.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中央变电所温度传感器未进行调校、测试;
24.5206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2月1日至2月21日未做甲烷电闭锁功能试验;
25.2022年12月7日5205综采工作面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未报总工程师审批;
26.中央大巷19联巷未设置人员位置读卡分站;
27.矿井2023年新招录1名井下电工和1名皮带检修工,未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独立上岗作业;
28.矿井5206综采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悬挂距离顶板450mm;
29.矿井未采用声波围岩裂隙探测仪、液压支架下缩自记仪、钻孔油枕应力计进行采掘巷道围岩探查和矿压观测,违反了《赵家梁煤矿连伙盘风井及附属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30.矿井5206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未设置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点,违反了《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第4.3条规定;
31.矿井隐患排查信息档案,3条隐患限期整改时限为2月20日,至2月21日检查时尚未完成整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煤矿分别给予警告,合并罚款65万元。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为680万元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神树塔村,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经营范围包含:煤炭的开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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