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流浪汉。
一辈子没碰过女人。
偶然在公园发现了一个充气娃娃。
当我扑上去,
“充气娃娃”竟发出了女人的声音。
深夜的酒吧前,一辆出租车经过,司机抽了支烟,打开窗透气。
他看见酒吧的花坛前躺着一个年轻女人,目光鄙视,却又瞟了好几眼。
绿灯亮起,司机发动车子,朝花坛“呸”了一口,然后驱车走了。
我叫二狗,是一个孤儿。
小时候在母狗的肚子下抢过几口奶,还以为自己是狗的儿子,所以给自己起名为二狗。
我不知道我几岁了,大概在锄头那么高的时候,我认识了我兄弟憨包。
他的名字是我送给他的,你知道他有多憨包吗?
有一段时间,他看见女人就喊娘,胖的瘦的,高的矮的,老的少的,只要有女人的味道,只要是长头发的,憨包都要黏上去,不停地喊:“娘!娘!娘……”
后来,一个留长发的男人给了憨包一巴掌,憨包捂着脸,恨恨地闭嘴了。
起初,我们是在田里偷麦子捡花生吃,偶尔在河里捉两条鱼,打打牙祭。
后来,我们被农村人拿着棍子赶走了:“滚!臭乞丐!”
所以我们来到城市,居然还有人要我们帮他干活,说是管吃管住。
其他人肯定不干的,没有工资,也没有休息日,可我和憨包很满意,我们在后厨洗盘子,老板说:“你们见不得人,平时别上前厅。”
我点点头,一不小心打翻了一个盘子,老板给了我一拳头。
餐馆的生活很美好,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
可时间一长,我和憨包就无师自通,向后厨的其他员工,学会了如何偷奸耍滑。
老板发现了,朝我的脸上吐了口唾沫,说:“狗改不了吃屎,滚吧。”
然后我俩就被赶走了。
我们开始在城市流浪,路人的白眼和嫌弃,我和憨包都习以为常了。
最烦人的是,总有一些混蛋,一看见我们,就要贱贱地欺负两下。
那天,我在楼下的垃圾桶找吃的,楼上的阳台,一个混蛋脱了裤子,然后朝我撒了泡浑浊的尿。
我抬头朝他咒骂着,混蛋漫不经心地系上腰带,快乐地骂了句:“臭乞丐!”
这话我都听烦了,不过比起混蛋,最恐怖的是一群少年人,只要一看见他们,我就瑟瑟发抖,下意识地腿软了。
那天傍晚,我和憨包兵分两路,在公园的两个门找吃的。
我捧着半个汉堡吃得专心,十几个吊儿郎当的少年人突然出现,他们目光闪烁,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游戏。
我陡然一惊,想跑,可怎么跑得过年轻力壮的人?
几个小时的群殴,我幸运的没死,却成了一个瘸子。
我爱憨包,是他救了我,给了我一口热水,还把他偷来的两颗鸡蛋,大方地都塞进我的嘴里。
只是我没想到,那天一群警察追着我们,憨包腿脚灵活地跑了,而成了瘸子的我被抓了。
所以我后来又恨上了憨包。
春天到了,我和憨包开始想媳妇了,我俩像发情的猫,笨拙地想要求偶。
比起身边的蠢货,我稍微聪明一点儿,通过偷窥其他男人是如何求偶,明白了一个道理。
想要让女人开心,就要送礼物,礼物送得好,女人就会投怀送抱。
所以我和憨包展开了搜索,在全城的垃圾桶奋力寻找,终于找到了一串白到发光的珍珠项链。
憨包一激动,就捏碎了一颗珠子,我把项链夺过来,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
第二天,我们在公园里寻找目标,从小我就记得一句话,那时候我还在村里游荡,一个老太太语重心长地问他儿子:“找媳妇要找一个屁股大的,好生养。”
他儿子说:“我想要长得白的,看着顺眼。”
今天我们很走运,发现了一个又白屁股又大的女人。
我和憨包趾高气昂地走过去,像两只骄傲的丑小鸭,可一看见女人警惕的眼神,我俩就送了。
我忍着羞涩,把擦得干干净净的珍珠项链递上去。
女人被吓得尖叫一声,扭着大屁股跑了。
求偶失败,我气呼呼地摔了项链,憨包把它捡起来,珍藏在怀里。
我没好气地踹他一脚。
这时,路旁一只流浪狗过来串门,我忿忿踢它一脚,狗子哀叫一声,我心里这才痛快。
通过这次求偶失败,我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碰不着一个女人,却没想到老天爷大发慈悲,给我送来了一个人间尤物。
那天晚上,我和憨包在西门捡到了半瓶白酒。
喜滋滋地喝完后,我通体舒畅,还舒舒服服地出了一身汗,浑身散发着臭味。
憨包提议:“去吃个夜宵?”
我也饿了,于是我俩在公园溜达起来,一会儿捡了半瓶饮料,一会儿又捡了小半碗面条。
憨包是个狗鼻子,非说闻见了女人的味道,我不信,但不一会儿小树林里就传来憨包惊喜的呼唤。
我半信半疑地跟过去,顿时愣住了,而憨包已经兴奋地扑了上去。
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子,莹白如玉的藕臂,皮肤细腻地像是假的。
我喉结滚动,颤抖的手摸到了一直想摸的地方,却发现这身子几乎没有温度,凉凉的,像小孩吃的冰棒。
比起憨包的蠢,我一向见多识广,判断道“这是硅胶娃娃,不是女人。”
憨包不明白:“那是啥?”
我诡异一笑:“是男人用的。”
憨包似懂非懂,傻傻地说:“我也是男的,也能用。”
见他就要抢先下手,我不服气,和他争夺起来。
我俩一边大打出手,一边互相咒骂。
“你个不中用的怂蛋,让我先。”
“每次都是你先,该我了。”
“凭什么?”
“我先发现的。”
“你先发现又怎么着?你又不会。”
“我咋不会?只要是男人,都会。”
“呸,有的男人就不会,你个软蛋就不会。”
“你才软蛋!你x的。”
“你xx的……”
我骂赢了憨包。
但他揍扁了我,把我推搡到一边,兴奋地搓着手,走到硅胶娃娃面前半蹲着。
我气得大骂:“欺负我瘸子啊!你个怂蛋!”
憨包没理我,笨拙地解开了硅胶娃娃的衣服。
就在这时,硅胶娃娃居然发出了声音,嘴里喃喃道:“陈辰,我好冷,把被子递给我。”
憨包听话地把捡来的大衣递给女人,女人盖上后,又睡了。
“这是女人!”憨包惊喜地小声说。
我翻了个白眼,然后和憨包对视一眼,我俩都诡异地笑了。
大概是凌晨,公园最隐蔽的小树林,传出了女人微弱的叫声。
如果凑近了听,能听见她在说:“不要,不要……陈辰救我,救我……”
而两个本就没有理智的乞丐,这时更像是疯狂的恶狼,大口享用着主动送上门的美食。
漆黑的夜晚,凉风阴冷地惨叫着,风吹动树叶,发出虫子爬行般的沙沙声,老鼠似乎闻见了什么味道,窸窣地钻进了洞里。
第二天早上,朱晓若像往常一样,在公园里晨跑。
这时一个工作电话打来,为了不影响其他跑步的人,朱晓若走到小树林里接通了电话。
那边的领导正在吩咐着工作内容,朱晓若却察觉到自己的脚下似乎碰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
她低头一看,顿时毛骨悚然。
警察很快赶来,包围了整个案发现场,朱晓若还处在震惊中,警察把她叫过去,让她做笔录。
而隔离带周围,已经围满了议论纷纷的路人。
“好惨啊,居然在公园被害死了。”
“是女人还是男人?”
“好像是女的,看不大清。”
“估计是被糟蹋了,真可惜。”
“是啊,大好年华都没了,不知道谁干?”
而城市的另一边,陈辰在工作之余,又给女友打了个电话。
但自从昨晚到现在,他始终没有联系上女朋友。
这时一个电话打来,陈辰没看号码,还以为是女友连忙接起,而通话的内容却让他崩溃了。
“请问你是姚莲蕊的男朋友吗?我们这里是xxx公安局。”
“我是,我女朋友她怎么了?”
“她已经死了,请你来这里做个笔录。”
进了停尸房,看见那具遍布淤青的尸体时。
这刚强的男子汉,再也抑制不住沉痛的感情,像闸门挡不住洪水。
他崩溃地哀嚎一声,趴在姚莲蕊身边嚎啕大哭起来。
旁边的警察劝他节哀,陈辰却捶打着自己,自责道:“都怪我,都怪我……”
当失控的理智逐渐恢复,陈辰直勾勾地望着女友的尸体,翕动的鼻翼喷射出愤怒的呼吸。
“是谁?凶手是谁?”
“目前掌握了部分证据,凶手很可能是两名流浪汉。”
听见这话,陈辰的唇已经咬得没了血色,一缕血痕渗出,犹如一滴血泪。
如果这世上有重来的机会,陈辰一定不会和姚莲蕊说分手。
两人已经有了四年的感情,虽然彼此相爱,但陈辰知道姚莲蕊并不适合当一个妻子。
她的性格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大小姐,太粘人,也太矫情。
陈辰工作繁忙,无法每天都倾听姚莲蕊多愁善感的情绪,但如果没有回应,姚莲蕊就会不管不顾地发火。
争吵耗干了陈辰所有的精力,他觉得太累了,所以提出了分手。
姚莲蕊怒气上头,大声道:“分就分!”
然后一气之下摔门而出了。
酒吧里,姚莲蕊的妆被哭花了,她一边喝酒,一边给闺蜜打了电话:“呜呜呜……陈辰他要和我分手!”
那边劝了什么,姚莲蕊哭个不休:“你来陪我,我要喝一晚上。”
那边似乎答应了,姚莲蕊迟钝地点点头:“好,我等你,你快来。”
可闺蜜失约了,因为她的孩子半夜发烧,只能先把孩子送去医院,忙了大半夜,把姚莲蕊给忙忘了。
已经凌晨了,姚莲蕊已经完全喝晕了,她拖着沉重的步子,嘴里胡乱骂着什么。
在静谧的街道,她脚步踉踉跄跄,往家的方向走去。
许久后,她来到一处昏暗的小树林,还以为回到了家。
然后,她神态安然地躺在一堆柔软的落叶上,嘴里喃喃着:“陈辰,不,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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